赌场纷争起
2017年9月至10月,多名人员合伙在居民楼内开设赌场。被告人在赌场内发放高利贷、提供资金支持,按日收取固定费用,累计获利12000元,整个赌场抽头获利约6万元。被告人曾有吸毒、赌博行政处罚记录,案发后被警方抓获,初期未如实供述,后续才交代全部犯罪事实。公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对其提起公诉。
律师展身手
王灿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全案证据材料,包括证人证言、前科材料、同案判决、家庭相关证明等,厘清被告人在赌场中的角色定位。王灿律师明确被告人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同时考虑其后期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以及家中有患病亲属、年幼子女需要照料等实际情况,制定综合辩护方案。庭审中,王灿律师依次提出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家庭困难等多项辩护意见,同时结合案件发生时间,主张适用从旧兼从轻的法律原则,控辩双方围绕量刑、法律适用等焦点展开辩论。
结果遂人意
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依法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二千元,上缴国库。法院认为,被告人为赌场提供资金、发放高利贷,参与开设赌场共同犯罪,且涉案金额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构成开设赌场罪。但被告人在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后期如实供述构成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结合其家庭实际困难,依法适用缓刑。本案犯罪行为发生于2017年,依据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刑法修正案(六)》对应的旧版法律量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大部分辩护意见。
法治守正义
王灿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他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专注刑事辩护业务。多年来处理众多复杂案件,积累了深厚的本地办案积淀。他熟悉辖区法院裁判尺度,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守护着公平与正义。在法治的道路上,他用行动诠释着刑辩律师的价值,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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