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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起法律纠纷如何破局,专业律师精准施策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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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8.19 · 193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裕斐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60420261084342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172936926
代表案例: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主攻各类民商事纠纷,擅长办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工伤赔偿等高频疑难民商事案件,办案思路清晰,实操能力突出,善于结合案件事实梳理争议焦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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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介绍了江西九江律师王裕斐处理的多起案件。包括财产损害赔偿、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和刑事辩护等纠纷。王裕斐律师凭借专业能力,精准分析争议焦点,采取有效措施,如梳理证据、设计诉讼策略等,成功为当事人维护权益,推动案件妥善处理。

江西九江律师王裕斐在民商事刑事等领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各类法律纠纷,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现执业于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九江分所,凭借曾在世界500强企业风控法务岗位的工作经历,对企业法律风险管控有着深刻的理解。

在某商贸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2022年1月,原告某实业公司将无建设及消防验收手续的钢结构仓库出租给被告余某,其为某商贸公司法代表人。2023年下半年,某商贸公司在仓库内违规使用电器及为电动车充电,原告负责人多次要求整改,并指定电工周某安装充电配电箱。2023年12月25日,周某接线作业时因操作不规范引发火灾,过火面积约2000平方米。经鉴定,原告实际损失254万余元,遂诉至法院要求余某、某商贸公司、周某共同赔偿275万余元。王裕斐律师精准梳理证据,厘清周某与某商贸公司之间的劳务关系,将周某个人的侵权责任转化为某商贸公司的替代责任,避免了法定代表人余某承担个人连带赔偿风险。同时,深入剖析火灾成因,论证原告仓库违建、未经验收及违规分租对火灾扩大的重大过错。最终,法院判决原告自担55%的责任,某商贸公司承担45%的赔偿责任,即赔偿114万余元,驳回原告对余某等其他诉讼请求

在余某诉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2024年11月至2025年7月期间,被告刘某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原告余某借款,原告通过银行转账及微信转账共计支付127,800元。2024年12月8日,被告就其中120,000元借款出具《欠条》,承诺于2025年6月前归还。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还款,原告多次催告无果后诉至法院。王裕斐律师为原告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系统梳理银行转账凭证、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全部127,800元均为借款本金,而非局限于欠条书面金额,为当事人多争取了7,800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的债权确认。在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情况下,王裕斐律师运用“缺席审判”规则,提交书面证据形成无争议的闭合证据链,使法院全面采信原告主张。此外,诉前申请财产保全锁定被告资产,防范被告转移财产风险,同时精准把握利息计算起点,主张自起诉之日起算利息的方案被法院采纳。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27,700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某科技公司诉某电子科技公司、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某科技公司与被告某电子科技公司合作从事POS机业务,截至2024年7月3日,被告尚欠原告货款及预借资金合计1,167,354.3元,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归还欠款并支付利息。若王裕斐律师作为被告方代理人,他通过积极沟通与谈判,促成双方达成“分期支付+收益优先回款”的灵活调解方案,缓解了被告短期资金压力,避免企业因判决执行陷入困境。调解协议中“余款以展业后台收益优先回款”的创新设计,兼顾了原被告双方的利益。同时,若代理原告,设置的“加速到期条款”为原告锁定了利益,确保被告违约时原告可迅速恢复全额执行权利。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二被告分两期归还欠款共计70万元,余款30万元以展业后台收益优先回款,若被告未按期支付,原告可就全部拖欠费用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由原告自行承担。

某部队诉某建设工程公司、周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里,2017年原告某部队与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自助餐台供货合同》,原告按约分两次预付199,000元。施工完毕后,原告单方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核,2020年该机构审定工程造价为174,665.63元,原告认为多付24,334.37元,遂诉至法院要求返还。王裕斐律师作为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精准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策略,计算出原告起诉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间,援引《民法通则》规定使法院采纳时效抗辩意见,终结实体审理。同时构建多层次递进的防御性答辩架构,质疑原告证据效力,指出《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系原告单方委托,对被告不产生法律效力。最终,法院以原告起诉超过法定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在周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中,某实业公司厂区仓库发生火灾,公诉机关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电工周某某提起公诉,指控其接线作业不规范引发火灾。王裕斐律师为被告人周某某辩护,构建严密逻辑闭环,抓住“送电后闸门能维持闭合”这一关键事实,切断公诉机关指控的因果关系链条。同时精准质疑规范适用,指出公诉机关援引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不适用于本案场景。在辩护结尾,将被告人社会底层劳动者身份与仓库消防隐患并置,唤起法庭对公平正义的考量。最终,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王裕斐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逻辑思维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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