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洱的商业交易舞台上,一次购房约定的旁落引发了一场法律纠纷,也将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熙律师推到了解决难题的前沿。
委托人怀揣着购置商铺的期许,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订《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并按约支付定金和首付款。然而,满心期待换来的却是被告方拒绝签订正式合同且拒不退款,这无疑给委托人浇了一盆冷水。而此时,委托人发现,案涉预售房屋根本就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在这场纠纷中,李熙律师的登场有着坚实的背景支撑。她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学本科专业,系统掌握的法学核心知识让她具备了扎实的理论功底。自2018年正式执业以来,先后在多家律所任职,积累了多元化的法律实务经验。她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多个民事领域,百余起成功案例更是见证了她的专业能力。
接受委托后,李熙律师迅速投入工作。她先对案件事实进行梳理,固定了诸如《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及首付款支付凭证等核心证据。这些证据完整描绘了委托人与被告方签订预约合同、按约履行付款义务,以及被告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拒不签订正式合同的事实脉络。这一动作与她多年积累的实务经验紧密相关,在处理各种纠纷时,准确的证据收集是推动案件进展的第一步,她深知这一点,并且轻车熟路。
案件审理时,局面变得复杂起来。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与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未收款不应担责;普洱XX公司虽认可收款却只愿协商还款时间,无实质性解决方案。
此时,李熙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深厚的法律知识储备发挥了关键作用。她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从协议的效力、被告的违约行为以及委托人的实际损失等方面进行了清晰而有力的阐述。她指出案涉认购协议书明确了二被告的卖方身份,并且都盖了章,协议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未实际收款为由免责;被告方未取得预售许可就签协议收款,不签正式合同构成根本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首付款;委托人因违约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作为实际损失应得到支持。这些观点环环相扣,逻辑严密,体现了她对合同纠纷的深入理解和精准把握,这与她多年在合同纠纷领域积累的经验是分不开的。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委托人与二被告签订的认购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委托人双倍定金及购房首付款共计267240元,案件受理费也由二被告共同负担。虽然委托人已选择定金罚则,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未获支持,但核心诉求得以实现,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这次案件的成功处理,是李熙律师多年法律从业经验的一次生动展现。她以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为委托人撑起了权益的保护的伞,也再次证明了她在民事法律领域的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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