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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签署后,合同约定不明引发赠与与买卖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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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8.19 · 189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周红笑律师团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25年
律所: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0111415272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3611281958
代表案例:6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996年始从事法律工作,2001年成为专职律师。2007年创办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委员会会员、北京市法学会公益法学研究会会员、东城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北京市法律援助模范个人、北京市优秀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带领团队参加“皇城根杯”首届东城区律师辩论大赛,获得团体一等奖,个人获得优秀辩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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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母亲在去世后将房屋过户给其中一名子女,该子女与原告母亲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原告认为该买卖行为无效并起诉至法院。20XX年,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双方就此发生争议。接手此案的,是专注房产纠纷领域的周红笑。

初接案件工作展开

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周红笑着手整理案件材料。他深知此类房产纠纷案件的复杂性,第一步便是对原告提交的各项证据进行细致分类。周红笑专注于房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领域,自1996年投身法律行业,在这个领域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案件推进过程详解

接手案件后,周红笑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研究。此时案件处于一审阶段,原告以房屋买卖起诉,认为被告与原告母亲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周红笑在房产领域已执业多年,自2001年正式成为专职律师,至今处理过众多房产相关案件。在接手后的第一周,他发现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存在诸多疑点。合同中关于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均未约定,这种情况明显有悖常理。此后,周红笑进一步调查得知,原告母亲未收房款便直接将房屋过户到被告名下,这与正常的买卖交易习惯严重不符。除此之外,周红笑还了解到,原告父母生前曾在公证处公证将房屋指定由其中一个子女继承,意思表示明确。在原告父亲去世后,房屋50%的份额已经按公证书发生了继承。而且,原告母亲生前并未向被告主张过购房款,还长期与被告一家人共同居住。

关键判断及依据剖析

基于对合同条款的逐项核对以及上述事实情况,周红笑在深入分析案件两周后做出判断,被告与原告母亲之间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房屋赠与。其依据是房屋买卖合同中交付时间和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缺失,以及原告母亲未收取房款就过户房屋、未主张购房款、长期与被告居住等行为,这些都表明原告母亲并无要求被告支付购房款的意思表示。周红笑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X,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在美国西北大学攻读LL.M.期间的研究方向也涉及房产相关法律领域。这是他经手的第上千起同类案件,丰富的经验让他能够敏锐地捕捉到案件的关键要点。与常规做法不同的是,周红笑不仅仅局限于合同表面的条款,而是深入挖掘合同签订前后的各种行为和事实,以此作为判断合同性质的依据。

行动到结果的进程

在做出判断后,周红笑在一个月内向法院提交了详细的代理意见,其中包括对合同条款的分析、相关事实的阐述以及房屋赠与观点的论证。对方在半个月后进行了答辩,坚持认为是房屋买卖关系。在庭审过程中,周红笑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辩论经验,对对方的观点进行了有力反驳。在北京市律师协会社会治理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身份加持下,周红笑的观点得到了法院的重视。经过多次庭审和质证,法院最终认可了周红笑的观点。一审判决结果为被告胜诉,认定被告与原告母亲之间是房屋赠与关系。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二审过程中,周红笑继续为被告进行辩护。他再次梳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在二审的评审中,他对案件的分析和判断得到了更多的认可。最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最终结果及影响呈现

20XX年XX月,案件以被告胜诉的方式收束。结果内容为法院认定被告与原告母亲之间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房屋赠与,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从原告起诉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中间隔了XX个月。此案之后,在房产交易领域,类似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更加规范,当事人更加重视合同条款的明确约定和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周红笑对此案的处理逻辑是: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他始终遵循从合同实际内容和当事人行为来探求真实意思表示的原则,以此判定合同类型,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当前,此类房产纠纷案件在处理时,更多地参考周红笑在此案中的论证方法和判断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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