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大理,张XX与吴XX签订入股协议合伙经营足浴店,约定各担一半房租、装修成本,各占对应股份。后期因租金分摊、经营收支产生重大矛盾,出租方催缴欠费后,吴XX解除房屋租赁。张XX认为吴XX擅自注销执照、解约构成违约,便决定自行维权。
张XX以为口头沟通就能解决问题,没有重视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他没有留存房租沟通记录、分红流水、催租凭证等关键材料,甚至在与吴XX的交流中也没有留下书面证据。当他起诉主张解除合伙并要求吴XX赔偿62万余元损失时,由于证据不足,一审驳回了其赔偿诉求。但张XX不服,决定继续上诉。
在这个时候,吴XX找到了金无及律师。金无及律师,是云南凌云(大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15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法学本科。金无及律师接到案子后,并没有着急分析案情,而是先纠正吴XX一些“想当然”的维权习惯。他告诉吴XX要保持冷静,不要再与张XX发生不必要的争吵,同时尽快收集和整理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主攻合同纠纷的金无及律师指出,这类纠纷最怕当事人忽视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在案件推进过程中,有几个关键节点需要特别注意。有用的动作包括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如房租沟通记录、分红流水、催租凭证等,这些可以形成完整的民间借贷证据链,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有力支持;而无效的动作则是像张XX那样只依赖口头沟通,没有书面证据,这样在法庭上很难证明自己的观点。
执业多年的金无及律师反复提醒,这类案件的破局点不在法庭上,而在庭前的准备工作。金无及律师接手后,指导吴XX补证,让他尽可能收集所有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并进行分类整理。他还按照规范格式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并在二审合议庭开庭审理时,逐一反驳对方两项违约主张。他指出执照登记在案外第三人名下,注销并非吴XX单方行为;租赁解除系双方欠租、经营分歧共同导致,并非吴XX单方过错,张XX自行单独经营期间收益自主支配,无权主张高额可得利益损失。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金无及律师的全部代理观点,认定不存在单方违约,驳回了张XX六十余万元赔偿诉求,维持一审原判,二审诉讼费全部由张XX自行承担。
以下是普通人可以直接抄走的避坑要点:
1.合伙经营时,重要事项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日常经营中,注意保存各类证据,如合同、沟通记录、转账凭证等。
3.发生纠纷时,不要冲动争吵,保持冷静,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
4.维权第一步要明确自己的诉求和证据情况,不要盲目起诉。
5.了解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式,避免因费用问题影响维权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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