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诉讼时效从第几天起中断?

诉讼时效从第几天起中断?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2568人看过
导读:诉讼时效法律是没有规定要从第几天开始中断,一般是只要符合法定的事由就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但中断之后的诉讼时效就会全部的重新进行计算,而对于前面的诉讼时效就会消失。
诉讼时效从第几天起中断?

一、诉讼时效从第几天起中断?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天数,只要在诉讼时效之内有法定的事由就可以进行中断诉讼时效。时效中断,是诉讼进行中,因发生法定事由,时效期间于中断事由消除后重新起算的制度。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不适用中断。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一)权利人提起诉讼

1、权利人提起本诉、反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均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提起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2、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及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均发生时效中断的效力。

3、权利人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者死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在诉讼中主张抵销,与诉讼具有同等的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

(二)权利人主张权利

1、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前款本息的;

(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适用其他规定。

2、债权转让的,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3、权利人在诉讼外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4、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1、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自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有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2、债务人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综合上面所说的,诉讼时效的中断一般不是适用于任何一个案件,而且在中断的时效必须也要保障这个案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只要在期限之内而且又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就可以中断时效,从而可以更好的保障受害者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诉讼管辖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诉讼管辖最新文章

遇到诉讼管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