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4日,两位原告与被告某品牌管理公司签订《区域代理合作协议》,支付了483,000元的XX代理授权费和5,000元保证金,满心期待开启创业之路。协议期限一年,还可续约,原告也有权在授权区域内开自营单店。2021年3月15日,原告开了一家加盟店,但经营亏损严重,11月中旬就停业了。祸不单行,此后他们发现被告问题重重:2021年5月28日,被告因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11月,原办公场所人去楼空,新地址也无人办公;11月15日,被告因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1月25日,被告因不具备“两店一年”条件被商务部门撤销特许人备案资格。
原告认为被告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2021年12月发律师函要求解除合同,却没有得到回应。无奈之下,他们只能起诉。被告经合法传唤也未到庭。
在这个关键时刻,原告找到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彭青春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2010186037)。彭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三件关键的事。一是收集被告被行政处罚、列入异常名录、撤销特许人资格等关键证据,证明被告已丧失履约能力。二是精准援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关于“两店一年”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让法院认定被告构成根本违约。三是通过诉讼方式主张解除合同,让法院认定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之日合同解除,避免了解除效力争议。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XX代理授权费300,000元并支付利息,返还保证金5,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310元,由原告负担1,616元,被告负担2,694元。彭律师为原告挽回了大部分损失。
普法提醒:
1.加盟前一定要仔细核查品牌方的特许经营资质,比如是否具备“两店一年”、是否完成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等,避免陷入加盟陷阱。
2.发现品牌方有丧失履约能力的迹象时,及时固定行政处罚、异常名录等证据,以便在需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彭青春律师作为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含主办、辅办)案件逾1000件。在这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精准地把握了案件关键,成功收集证据、运用法律规定,为加盟商挽回了大部分损失。他在民商事纠纷诉讼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技巧,通过这起案件得到了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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