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帆律师介入此案,他有着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的背景,执业7年,承办过数百起刑事案件。凭借丰富的经验,他敏锐地捕捉到案件的关键。B参与非法吸收资金3100余万元,属“数额巨大”,法定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李帆律师提出,B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系初犯、偶犯,请求减轻处罚。为了证明B系从犯,李帆律师深入梳理案件细节,查阅大量类似案例,从B在公司中的角色、实际作用等方面进行分析。他还引导当事人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为后续的辩护奠定基础。
在法律适用上,本案犯罪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前,李帆律师精准把握从旧兼从轻原则,确保适用旧法,避免了新法可能带来的更重处罚。同时,他推动法院明确B仅在其参与犯罪金额3110万元范围内承担退赔责任,并与其他共同犯罪人承担连带责任,避免了B对全案1.1亿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风险。最终,法院认定B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另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予以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这场非法集资案的审判落下帷幕,李帆律师用专业与智慧,为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结果。正如李帆律师常说:“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战斗,我要为当事人打出最有力的一击。”在这场战斗中,他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了当事人的坚实护盾。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