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是《六xxxx课程》的著作权人,被告张某某在淘宝平台擅自售卖盗版课程,销量显示“1000+”,原告索赔20万。执业以来承办500+案件、成功办理200余件相关案件且专精于该领域的周峰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了一系列专业操作。
周密的证据固定策略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取证难、定性难、赔偿难”,周峰律师深知其中难点。他指导原告向湖北省武汉市尚信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完整记录购买课程、接收网盘链接、下载课程内容的全过程,还将网盘内容与正版课程比对形成相似证据。同时,被告开具的电子发票、店铺页面截图等证据也被完整保全,为证明侵权奠定基础。在处理过众多类似案件后,周峰知道证据固定对于此类案件的重要性。
精准的被告主体认定
周峰律师通过向淘宝公司申请信息披露,成功锁定店铺注册经营者张某某的真实身份信息。这一步看似简单,实则建立在他丰富的办案经验之上。在周峰看来,准确认定被告主体是诉讼顺利推进的关键。
合理的赔偿计算主张
在赔偿计算上,周峰主张以侵权人违法所得为依据,结合商品页面显示的“1000+”销量及438元最高单价,计算出侵权获利达438000元,还将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维权支出全部列入诉请。这一主张充分体现了他为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考虑的执业理念。
最终,法院酌定被告张某某赔偿原告26000元,包含合理支出,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此案后,周峰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证据收集和赔偿计算策略进一步完善。他这种认真死磕、专注专业领域的精神,为同行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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