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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木材厂为何还敢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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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8.01 · 173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64人 执业6年
律所:辽宁赢浒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2202010214201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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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管X在木材加工厂工作时受伤,经鉴定为工伤九级。然而,加工厂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管X系“自残”,双方为“临时雇佣关系”,管X月平均工资应为3000元,伤残等级过高。最终,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加工厂支付管X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239630.4元。
工伤九级,木材厂为何还敢拒赔?

2023年2月,管X入职庄河市某木材加工厂,从事木材加工及杂工工作。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加工厂也未为其缴纳社保工资按计件通过微信转账发放。4月17日,管X工作时操作机器受伤,先后在两家医院住院治疗21天。2024年4月,管X被认定为工伤,7月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因加工厂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管X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加工厂支付各项费用合计239630.4元。

加工厂不服仲裁向法院起诉,提出四点主张。管X委托辽宁赢浒律师事务所的张健律师(执业证号:12102202010214201)代理诉讼

张健律师接手后,做了三件事。一是固定核心证据,收集管X工资转账记录、工作考勤记录,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调取《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明确工伤及伤残等级法律效力,反驳加工厂“自残”“临时雇佣”等主张。二是精准适用法律,针对“工资标准”争议,援引《工伤保险条例》及工资总额组成规定,论证加班工资应计入平均工资;针对“伤残等级”异议,强调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的法定性,指出加工厂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次鉴定即丧失异议权。三是全程代理维权,从劳动仲裁到一审二审,全程代理管X参与诉讼,清晰陈述事实、援引法律。

法院审理认为,工伤认定已生效,劳动关系成立,工资标准合理,伤残等级合法。一审判决驳回加工厂诉讼请求,判令其支付管X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加工厂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普法提醒:劳动者遇到工伤,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收集好工资转账记录、工作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要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再次鉴定。遇到纠纷,可委托专业律师维权。

在这个案件中,张健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助管X获得了全额赔偿。他通过固定核心证据、精准适用法律、全程代理维权,成功反驳了加工厂的主张,维护了管X的合法权益。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激烈的庭审对抗时,张健律师能够迅速找到案件的关键要点,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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