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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期间迟延履行金是否继续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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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30 · 1236人看过
导读:执行异议期间迟延履行金一般继续计算。因为执行程序不因执行异议而停止,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就需支付迟延履行金。不过若最终执行被撤销或变更,多算的迟延履行金应予以纠正。
执行异议期间迟延履行金是否继续算

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就会产生迟延履行金。当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时,很多人就会疑惑,这段时间迟延履行金还会不会继续计算呢?这不仅涉及到申请执行人的利益能否充分实现,也关系到被执行人的责任承担范围,所以搞清楚这个问题很重要。接下来咱们就详细探讨一下执行异议期间迟延履行金是否继续算。

一、迟延履行金的基本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按指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这是对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一种惩罚性措施,目的是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比如,甲向乙借款10万元,法院判决甲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但甲逾期未还,那么从逾期之日起,甲就要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执行异议的含义和作用

执行异议是指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认为执行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从而向法院提出的异议。它是一种救济途径,能防止执行错误,保障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丙在法院执行丁的房产时,提出该房产是自己的,并非丁所有,这就是执行异议。

三、执行异议期间迟延履行金的计算原则

一般情况下,执行异议期间迟延履行金是继续计算的。因为执行异议并不必然导致执行程序的停止,只有在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况下,迟延履行金才可能停止计算。如果执行异议被驳回,那么从提出异议到被驳回这段时间的迟延履行金依然要计算。比如,戊对执行己的车辆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后驳回了戊的异议,那么在戊提出异议到被驳回期间,己依然要支付迟延履行金。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法院裁定中止执行,那么在中止执行期间,迟延履行金通常停止计算。当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程序恢复,迟延履行金继续计算。例如,庚对执行辛的机器设备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后裁定中止执行,待查明机器设备的权属后,若确定继续执行,那么从恢复执行之日起,辛继续支付迟延履行金。

五、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应对方法

申请执行人在执行异议期间要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了解执行异议的审查结果。如果执行异议被驳回,要及时要求法院继续执行并计算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如果认为执行异议期间不应计算迟延履行金,要及时向法院提出自己的主张,并提供相关证据

执行异议处理完毕后,还可能面临新的问题,比如执行异议被支持后执行回转的程序和责任承担,或者执行异议被驳回后被执行人依然不履行义务该如何进一步处理等。这些问题都比较复杂,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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