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X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面临着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困境。此时,葛X某委托了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的王永强律师担任其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王永强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刑事辩护案件已超500件,在传统普通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对于危险驾驶罪这类基层高发刑事案件有着成熟的实操经验。接到委托后,王永强第一时间决定全面深入了解案件情况。
王永强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启动了辩护工作。他首先全面查阅、梳理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这是为了获取案件的基础信息和关键证据。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核实案件细节,目的在于完整厘清案件事实脉络,严格审查在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这样才能准确把握案件走向。这一步骤是整个辩护工作的基石,只有对案件有了全面且准确的认识,才能制定出有效的辩护策略。
在对案件有了充分了解后,王永强律师精准锚定本案核心辩护要点。他梳理出多项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一是当事人血液乙醇含量仅略超出醉驾认定标准,无交通肇事、抗拒检查、无证驾驶等任何加重处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极小;二是当事人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涉案事实,依法构成自首,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三是当事人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依法可适用从宽处理的相关规定。基于这些要点,他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完整的书面辩护意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全面阐述本案符合不起诉适用条件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同时,王永强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辩护观点,其目的就是全力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的处理结果。另外,在整个过程中,王永强律师还全程协助当事人完成认罪认罚的法定程序,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经过王永强律师一系列的努力,市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本案事实、证据及辩护人提交的辩护意见,最终全部采纳了王永强律师的辩护观点。该院认为,当事人葛X某的行为虽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无加重处罚情节,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符合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定条件。最终,市人民检察院于202X年3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葛X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中,王永强律师通过全面审查案件、精准提炼辩护要点、与检察官积极沟通以及协助当事人完成法定程序等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让当事人免于承担刑事处罚,保留了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