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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十年后对方还能要求重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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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28 · 1414人看过
导读:一般而言,离婚判决生效十年后不能要求重审。依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等法定情形的,自知道或应知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但如原判决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或审判人员有贪腐枉法行为等特殊情形,可能不受时间限制,且需充分证据证明,仅因时隔十年难启动重审。
离婚判决十年后对方还能要求重审吗

一、离婚判决十年后对方还能要求重审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判决生效十年后不能要求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法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可能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不过这些特殊情形需要有充分证据证明。仅因时间过去十年,通常很难启动重审程序。

二、离婚判决十年后对方还能申请重审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判决生效十年后对方不能申请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离婚判决已过十年,远超法定申请再审的期限。

不过,若涉及离婚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另行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

三、离婚判决十年后申请重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通常情况下,离婚判决十年后申请重审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若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伪造等特定情形,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离婚判决生效十年已远超上述期限,一般无法启动重审程序。不过,若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在探讨一般情况下离婚判决生效十年后不能要求重审这一问题时,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情况。比如重审若成功,财产分割是否会重新调整,毕竟这与原判决的结果息息相关。还有子女抚养权方面,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重审是否会对其产生影响。这些都是在考虑离婚判决重审时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如果你对离婚判决重审的具体流程、特殊情形的认定以及后续影响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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