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采石场作业时致他人死亡,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一旦起诉判刑,将留下终身案底。在此绝境下,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的赵骄虎律师出手相助,最终让检察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保住了当事人的无犯罪记录。
赵骄虎律师是江苏丰典律所合伙人、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也是“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自2011年执业至今,他已深耕刑事诉讼业务十余年,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他曾获评秦淮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高淳区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还曾作为南京广播电台《邓超热线》嘉宾,是刑事辩护领域值得信赖的资深律师。他始终秉持“必用吾之所学,践行吾之诺言”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竭力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判决。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能否为当事人争取到相对不起诉决定,避免留下犯罪记录。难点在于,过失致人死亡罪通常性质较为严重,要证明犯罪情节轻微并非易事,且需充分论证自首情节、推动赔偿并取得谅解。
当事人家属是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赵骄虎律师。赵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对案件证据进行了细致梳理,绘制了清晰的法律关系图。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制定了“以相对不起诉为目标,自首+赔偿谅解为核心”的辩护策略。
在自首情节认定方面,赵律师发现案发后当事人明知他人报警,仍在医院等待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他向检察院重点论证了这一情节,为后续不起诉奠定了关键基础。此前,赵律师在某交通肇事案中,也通过精准论证自首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理。
推动全额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是另一个关键步骤。赵律师协助当事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沟通,凭借专业的沟通技巧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最终达成全额赔偿协议,并取得了书面谅解书,彻底消除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为不起诉创造了条件。在整个过程中,赵律师定期与当事人家属沟通案件进展,让他们心里有底。
之后,赵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详细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结合当事人的自首、认罪认罚、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说明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请求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在开庭过程中,赵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辩论能力,清晰阐述了辩护观点。最终,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全部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这个案例对社会和法律实践具有重要的正面影响。在同类案件中,它确立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审查起诉阶段相对不起诉的裁判思路,明确了事故类犯罪中自首认定、赔偿谅解与社会危害性论证的重要性,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对社会公众而言,它提醒人们在遇到此类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的机会。同时,也规范了刑事诉讼中此类案件的处理流程,有助于推动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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