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平常的工作日,邓某坐在自己宽敞的办公室里,手中紧紧握着公安机关的立案通知书,眼神中充满了焦虑和无助。桌上堆满了与公司贷款相关的文件,那些曾经熟悉的纸张此刻却仿佛变成了沉重的枷锁。窗外的城市依旧车水马龙,但邓某却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孤立无援的世界。
这起案件是经济犯罪中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邓某作为某地知名民营企业家,上游犯罪分子以“企业办理贷款需制作流水”为名,用公司银行账户接收违法犯罪资金。如今,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一旦罪名成立,邓某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企业的信誉和经营也将遭受重创,多年来的心血可能会毁于一旦。
邓某四处寻求帮助,最终找到了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的禹佳律师。禹佳律师任职于四川永辅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代理案件逾500件,多以刑事案件为主。初次见面时,禹佳律师仔细翻阅着案件资料,神情专注而冷静。他初步判断,帮信罪系近年来严厉打击的犯罪类型,实践中对“明知”要件的认定往往采取较为宽泛的解释,而本案中要在侦查阶段争取撤案难度极大。但他也敏锐地察觉到,案件的关键在于能否证明邓某无主观故意、不构成犯罪。于是,他决定围绕这一核心立场构建辩护体系。
接受委托后,禹佳律师迅速组建了专案小组。团队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会见邓某,深入了解案件的细节。之后,他们开始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调取了与公司贷款相关的所有文件、银行流水以及通信记录等资料。
回溯案件发生的经过,邓某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账户被上游犯罪分子利用。上游犯罪分子以办理正规贷款为幌子,欺骗邓某提供公司账户用于制作流水。在整个过程中,邓某没有授权任何人使用公司账户,也未实施任何支付结算帮助行为,更没有因此获得任何经济利益。然而,一审(此处虽为侦查阶段,但类比一审败诉的困境)的形势对邓某极为不利,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社会舆论也对邓某产生了质疑。
禹佳律师在梳理证据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上游犯罪分子与邓某沟通时,始终强调是办理正规贷款,没有任何关于违法犯罪的暗示。这一细节表明,邓某自始至终不知晓账户被用于违法犯罪,不存在犯罪故意。据此,禹佳律师将核心辩护策略调整为严格论证主观明知要件不成立。
为了进一步夯实辩护观点,禹佳律师和团队系统梳理了一系列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政策。他们向办案机关提交了最高检《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中关于“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经济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外,不以违法犯罪对待”的规定;中共X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要求;公安部关于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明确表态。
经过十四个月的努力,办案公安机关经审查,全面采纳了禹佳律师的辩护意见。他们认为邓某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判决结果出来后,邓某的办公室里洋溢着轻松的氛围。桌上那些曾经让人焦虑的文件被整齐地收了起来,邓某重新投入到企业的经营中。企业的员工们也恢复了往日的信心,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禹佳律师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律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同时还是四川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郫都区法学会专家库专家,他撰写的关于刑事辩护策略的学术文章在业内得到了广泛认可。这起案件也被收入律所的年度典型案例集,为同类案件的辩护提供了重要参考。
回顾这起案件,禹佳律师团队向企业家们提供以下风险防范建议:在涉及企业重要业务时,要对合作方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明确业务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避免因疏忽而卷入违法犯罪活动。
禹佳律师任职于四川永辅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领域集中于经济犯罪刑事辩护等。律师的职业使命不仅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更是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让每一个人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安心生活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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