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蒋雯吉律师代理过的众多案件中,伍某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极具代表性。2017年4月20日,“大村小组”将1100亩林地发包给伍某某,双方签订《林地林木承包合同书》,约定了承包期、租金等内容,合同附件有70户村民签名同意,相关负责人签字,村委会加盖公章。伍某某依约支付租金,大村小组分发租金后,伍某某投入巨资种植桉树并管理林地。然而在2022年2月,罗某某等46名村民以合同签订未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未报乡政府批准为由,向融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伍某某委托蒋雯吉律师应诉。
蒋雯吉律师从“民主程序合法性”和“合同履行事实”两方面构建防御体系。在同意人数认定上,她提交2018年大村小组户主花名册,证明合同附件签名的70人中,49人为户主,另有13户未在合同签名但已领取租金,视为对合同的追认,合计同意户数达62户,远超法律规定的三分之二要求。她还指出部分家庭成员代签,户主事后领租金应视为认可。在报批效力论证方面,依据法律规定指出“报乡政府批准”是管理性规定,未报批不影响合同效力。此外,她提交租金支付凭证、林地投资记录、林木生长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伍某某已实际履行合同,若认定无效将导致资源浪费和社会不公。
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伍某某胜诉。蒋雯吉律师通过专业的办案能力,切实回应了当事人的信任。她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持有律师资格证、中级经济师资质等,自2018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擅长林业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在法律顾问服务和诉讼与非诉业务中都有出色表现。
蒋雯吉律师具有“2021年度广西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荣誉。在伍某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中,村民以合同签订未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未报乡政府批准为由起诉。蒋雯吉从民主程序和合同履行事实构建防御,提交证据证明同意户数和未报批不影响合同效力等。最终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伍某某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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