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渎职罪经济损失辩护词书写需要注意哪些

渎职罪经济损失辩护词书写需要注意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1760人看过
导读:渎职罪经济损失辩护词书写需要注意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证据的合理性的问题,就是有关的证据是否可以直接的证明,在内容当然书写上需要自己留意逻辑问题,否则自己的书写就会丧失合理性,但是更多的是自己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进行分析。

渎职罪经济损失辩护词书写需要注意哪些

一,渎职罪经济损失辩护词书写需要注意哪些

1.有无犯罪事实;

2.现有证据能否“确实、充分”地证明被控犯罪事实为被告人所实施;

3.现有证据所能证明事实的具体情况(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事实情况),以及对证据“三性”的辩驳;

4、检方所认定事实中存在的逻辑问题。

二、关于法律适用问题

(一)实体方面:运用犯罪构成理论和刑法相关具体规定,来评断已经查清的事实是否能够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根据,以及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何种罪名、一罪还是多罪、具体刑罚

1.犯罪事实的定性: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罪名);

2.构成犯罪但能否免除刑罚,或者应当判处何种刑罚。

(二)程序方面:指出案件在侦查机关的办案过程中,有无诉讼程序上的违法现象。以及人民法院审判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公开审判要求的情形,是否违反了回避制度,是否非法剥夺或限制了被告人的法定诉讼权利以及法院审判组织的组成是否合法等。

三、关于量刑意见和理由

(一)法定量刑情节

1.刑法总则规定有18个量刑情节:

犯罪主体方面

(1)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刑法》第18条,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聋哑人。《刑法》第19条,又聋又哑的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盲人。《刑法》第19条,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国家在此类问题的处理上有着严格的标准,书写的格式,即使自己不会,同样可以求助于专业人士,所以自己需要学会积极的应对,不能因为自己的准备不足而导致事情无法处理,这类问题经常发生在生活中,虽然没有难度,但是出现的几率较高。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诉讼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刑事诉讼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