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蒲某某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被羁押,面临两罪并罚;张某某涉嫌诈骗罪,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量刑建议为四年有期徒刑;陈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立案侦查;阳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这些当事人都陷入了严峻的法律困境。
大众思维盲区在于,普通人面对这些刑事案件,往往认为一旦被指控犯罪,就难以改变既定的局面。很多人觉得只要被羁押或者检察院给出了量刑建议,就只能接受结果,不了解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充分性以及量刑情节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也不清楚可以通过专业的辩护来争取更有利的结果。
律师李海燕(执业证号:15113202211490842)来自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第一时间看到的核心矛盾是不同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和法律适用上的问题。对于蒲某某案,关键在于发现案件在事实认定与证据链上的重大瑕疵;张某某案则是挖掘出未被充分关注的对当事人有利的量刑情节;陈某某案是判断对其采取羁押措施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审查案件证据是否达到起诉标准;阳某某案是围绕罪名定性与量刑幅度进行严谨的法律论证。
在落地动作方面,对于蒲某某案,李海燕在侦查阶段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蒲某某,详细了解案情并安抚其情绪。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第一时间调取并全面审阅全部卷宗材料,逐页梳理证据链,向检察院提交详实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同时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系统论述蒲某某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理由,建议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处理,并与承办检察官进行多次书面及当面沟通。
张某某案中,当事人在一审阶段委托李海燕担任辩护人,她第一时间完成全案卷宗的调取与精细化阅卷工作,从证据材料中梳理出多个对当事人有利的量刑情节,迅速整理并提交相应的罪轻证据材料,在庭审中围绕量刑情节进行充分、有力的辩护论证。
陈某某案,李海燕在侦查阶段即接受委托,第一时间介入,通过多次会见陈某某,了解其在组织中的实际地位与作用,与侦查机关多次沟通,成功为陈某某争取到取保候审决定。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全面阅卷,深入剖析案件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上的问题,多次与检察院交换意见并提交翔实的法律意见书。
阳某某案,李海燕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通过多次会见与有效沟通为后续辩护奠定基础。进入一审阶段后,围绕罪名定性与量刑幅度两大核心问题,与法院进行深入的意见交换,提出本案罪名认定存在偏差、量刑建议过重的辩护意见,并提交相应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
真实结果是,蒲某某案检察院全面采纳李海燕的辩护意见,依法对蒲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重获清白与自由;张某某案法院全面采纳辩护意见,最终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适用缓刑,与检察院量刑建议相比,刑期降幅超过50%;陈某某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对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了侦查阶段取保与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的全流程有效辩护;阳某某案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检察院变更了起诉罪名,法院最终判处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与检察院原量刑建议相比,刑期降幅达58%,罚金降幅达70%。
李海燕始终以理性思维拆解案件、坚持按事实与法律推进。长期专注细节研判,坚持以真实证据推进案件,经手多起同类细节关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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