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数量呈上升趋势,许多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后面临着索赔难的问题。陈XX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一场交通事故让他身心俱疲,而赔偿问题更是让他焦头烂额。
陈XX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与陈XX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陈XX受伤、车辆损坏。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陈XX负事故主要责任,陈XX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陈XX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多项损失,后续还需进行内固定取出手术。然而,陈XX驾驶的车辆虽在平安XX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200万元,但就赔偿事宜双方协商未果。
在这种情况下,陈XX委托了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的吴丽玉律师提起诉讼。吴丽玉律师拥有9年的执业年限,是该律所的合伙人。她深耕法律服务行业多年,凭借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与卓越的执业能力,成为律所核心力量之一。执业以来,她始终秉持“严谨负责、精准判断、高效服务”的执业理念,将当事人利益放在首位,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案件数百件,服务超3700人次,客户评分达满分5.0分。她擅长多领域法律事务,在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方面,精通福州本地司法环境,熟悉交警支队责任认定细则、保险公司理赔标准及救助基金申请流程,全流程提供精细化服务。
吴丽玉律师接手案件后,制定了针对性的办案思路。首先,她全面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费发票等相关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为索赔提供坚实事实支撑。其次,针对平安XX提出的“第二次住院费用与事故无关”“申请伤残等级及‘三期’重新鉴定”“医疗费应剔除部分费用”“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项目不予认可或核减”“不承担诉讼费、鉴定费”等多项抗辩,她逐一梳理法律依据,结合案件事实、鉴定程序合法性及相关司法解释,充分论证各项抗辩理由不成立。再者,她结合陈XX的伤残情况、护理依赖程度、误工期限、后续治疗需求等,依法核算各项损失,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不合理核减意见予以有力反驳,明确事故责任比例对应的赔偿范围。最后,对于被告陈XX经法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她规范整理证据材料,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配合法院完成庭审程序,确保法院能够依据现有证据作出公正判决。
在交通事故索赔中,受害人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依据法律规定合理主张赔偿。吴丽玉律师表示,保险公司的不合理抗辩不应被轻易接受,受害人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终,法院驳回了保险公司多项不合理抗辩,认定陈XX第二次住院费用与案涉事故存在关联,酌情认定80%的合理费用;案涉伤残等级及“三期”鉴定程序合法、结论有效,不予准许平安XX重新鉴定的申请;依法核定各项损失合计331294.78元,结合责任划分,判决平安XX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向陈XX赔付260595.82元(扣除已垫付的44040元),同时明确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诉讼费及鉴定费,驳回陈XX的不合理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要及时保留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吴丽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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