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数量居高不下,由此引发的责任纠纷也层出不穷。在这些纠纷中,保险公司为了减少赔付,常常会提出各种无理抗辩,让受害人的维权之路困难重重。然而,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的吴丽玉律师却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一位受害人打赢了一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官司。
本案原告冯XX在2024年12月遭遇了一场交通事故,被告卢XX驾驶小型汽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冯XX相撞,导致冯XX受伤、手机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卢XX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冯XX先后在两家医院住院治疗,后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构成十级伤残,并确定了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及后续治疗费。案涉车辆在某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3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垫付了18000元,卢XX垫付了403.6元,但双方就赔偿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冯XX委托了吴丽玉律师提起诉讼。吴丽玉律师有着9年的执业经验,是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案件数百件,服务超3700人次,客户评分达满分5.0分。她还拥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证等专业证书。
吴丽玉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工作。首先,她全面梳理案情,锁定核心诉求。明确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保险公司对伤残鉴定意见、赔偿项目及金额、费用承担等提出了多项抗辩,而冯XX的核心诉求是全额支持合理损失、驳回保险公司的无理抗辩,确保自己获得足额赔偿。同时,吴律师精准核算各项损失,协助冯XX变更诉讼请求,保障诉求的合理性与完整性。
接着,吴律师指导冯XX全面收集整理证据,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费发票、被扶养人相关证明等。重点核实伤残鉴定的合法性、关联性,固定冯XX因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佐证。针对保险公司可能提出的重新鉴定、损失过高、证据不足等抗辩,提前准备反驳证据,为庭审抗辩奠定坚实基础。
庭审中,保险公司果然提出了多项抗辩,包括申请重新鉴定、否认部分赔偿项目、拒绝承担鉴定费及诉讼费等。面对这些无理主张,吴丽玉律师逐一精准回应。她反驳重新鉴定申请,明确单方委托鉴定合法有效,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程序合规、鉴定时机恰当,保险公司无充分证据反驳鉴定意见,法院不应准许重新鉴定;驳斥赔偿项目异议,明确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等项目的计算依据,区分医疗护理与生活护理,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合理性,依法核定各项损失金额;主张鉴定费、诉讼费的承担主体,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该两项费用属于必要合理支出,应由败诉方承担,驳回保险公司拒绝承担的抗辩。
此外,吴律师紧扣案涉车辆投保情况,明确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的赔付顺序,主张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优先赔付,确保冯XX的损失能够足额、快速实现。同时,针对卢XX的垫付款,提出由保险公司直接返还的主张,避免诉累,高效推进案件了结,兼顾当事人权益与案件办理效率。
最终,法院依法核定冯XX各项合理损失,判令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付221109.67元,同时明确鉴定费、诉讼费由保险公司承担。这一结果不仅为冯XX追回了全部应得赔偿,也彰显了法律对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保险公司的无理抗辩是常见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在遭遇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固定证据、规范申请鉴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应遵循法律规定,不得随意拒绝赔付。吴丽玉律师表示,作为律师,要精准把握法律适用要点,全面收集证据,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吴丽玉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冯XX成功维权,也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专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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