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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案辩护:专业律师助力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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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02 · 168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先杰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13201910150227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812305041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高学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和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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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中,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等构成职务侵占罪,但考虑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从轻处罚。这份判决书背后,是李先杰律师的专业付出。他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职务侵占案辩护:专业律师助力从轻判决

本院认为,被告人余某、蔡某、肖某作为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但被告人余某、蔡某犯罪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被告人肖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三人还自愿认罪认罚,且案涉财物已被追回并发还被害单位,故对三人从轻处罚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李先杰律师的不懈努力。李先杰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已有7年的执业年限,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八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此次他受被告人余某委托为其辩护。

接案后,李先杰律师初步判断,虽然余某确实存在职务侵占的行为,但存在一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他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处理中,首先面临的是证据收集难点。要证明余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全额退赃等情节,需要大量的证据支持。李先杰律师通过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沟通,获取了余某到案经过等相关证据,证实余某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同时,收集了余某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追赃并返还被害单位的证据。

庭审中,争议焦点在于对余某的量刑公诉机关建议对余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李先杰律师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等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余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全额退赃四大从轻情节,应从轻处罚。他在法庭上详细阐述了这些情节对量刑的影响,强调余某的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低。

在关键的辩论环节,李先杰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成功扭转局面。法院最终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对余某从轻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李先杰律师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表现出色,还擅长婚姻继承劳动争议工伤、交通事故等领域的法律事务。他长期担任多家企业及基层社区法律顾问,熟悉宿迁本地司法裁判规则与实务办案流程,以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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