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辛勤工作的劳动者遭遇了巨大的麻烦。他在某大型央企建筑单位连续工作了11年,一直担任项目管理岗位。在职期间,他认真履职,为了项目的顺利进行,还多次自掏腰包垫付各类费用。然而,自20XX年开始,这家央企却开始了一系列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单位长期拖欠他的工资、绩效工资、项目奖金,拒不退还他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也不依法支付加班费和未休年休假工资。面对这样的情况,他多次与单位沟通,但都无果而终,这让他感到无比的愤怒和焦虑,自己多年的辛苦付出得不到应有的回报,未来的生活也陷入了困境。
在无助之际,他通过网上搜索,找到了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的李星星律师。李星星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4206202211473256,核心服务地区为湖北襄阳市。李律师在侵权、婚姻家事、建工合同、刑事等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专精于婚姻家事类案件,但在劳动纠纷方面同样专业。李律师没有急于给出方案,而是先仔细查阅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包括11年的劳动关系证据、工资流水、绩效文件、转款凭证、报销审批记录、考勤资料及被迫解除通知等。李律师凭借自己承办大量案件积累的经验,判断出这些材料是打赢这场官司的关键。李星星律师曾办过类似的劳动纠纷案件几十件,知道这种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据的梳理和对法律的精准适用。
接案后,李星星律师开始了一系列关键动作。作为荣获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先进个人”和襄阳市第五届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的她,深知庭审对抗的重要性。她全面梳理了各项证据,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中,央企单位提出了多项抗辩理由,仅认可小额欠薪、以项目停工为由拒发绩效、主张综合工时制不支付加班费、称年休假已过时效、风险抵押金属于投资性质、报销款不属于劳动争议等,试图大幅减轻责任。
针对这些抗辩,李星星律师逐一进行了针对性的反驳。她指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事实明确,绩效调整未经民主程序,对员工不发生法律效力;单位长期欠薪,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必须全额退还;法定节假日加班事实清楚,应支付3倍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在仲裁时效内,应予支持;经单位平台审批的报销款属于履职必要费用,应当支付。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星星律师方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认定单位存在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支持当事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判决央企单位支付当事人工资、绩效、经济补偿金、奖金、风险抵押金、报销款、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共计43万余元。
对于类似问题的当事人,有两条法律建议:一是工作期间要注意保存各类证据,如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二是遇到权益受损时,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不要错过维权的最佳时机。李星星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展现了专业律师在解决劳动纠纷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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