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告人周X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姜远波律师提出的周X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姜远波律师为被告人周X罪轻辩护付出的诸多努力。
姜远波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约16年,承办案件已逾15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当他接受周X家属委托后,立即开启了辩护工作。首先,他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周X,详细了解案件发生的背景、具体经过,以及周X的主观认知和归案后的悔罪态度。这一步骤至关重要,通过与周X的交流,姜律师初步判断周X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如系初犯、偶犯,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等。
随后,姜远波律师全面查阅本案卷宗材料,逐一梳理在案证据、案件事实细节及公诉机关的指控要点。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了证据收集的难点,比如本案被盗货物的价值认定依据存疑,不能仅以被害单位单方面提交的发票作为犯罪金额的唯一认定依据。
到了庭审阶段,争议焦点集中在周X是否应从轻处罚以及犯罪金额的认定上。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周X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姜远波律师当庭提出多项罪轻辩护意见,包括周X系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全部犯罪行为;参与犯罪时刚年满十八周岁,心智尚未完全成熟,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以及涉案犯罪金额存在认定不清的情形。
在庭审辩论环节,姜远波律师扭转了局面。他依据《刑法》中关于从轻处罚的相关规定,着重向法庭阐述周X具有的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结合其犯罪后的悔罪表现,恳请法庭综合全案情况对周X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周X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虽然对涉案犯罪数额的相关辩护意见未予采信,但姜远波律师还是为周X争取到了一定的从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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