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网络时代,信息传播迅速,网络侵权事件时有发生。某动漫角色粉丝就陷入了一场名誉权受损的困境。2023年7月4日,该粉丝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张足部伸向某角色立板的照片(“伸脚图”),这一行为引发了另一角色粉丝群体的不满。被告(某博昵称“吞XX烟”、X音昵称“吞XX烟(8.18倒计时)”的用户)自当天起,在X博平台和X音平台上,多次发布带有原告照片的微博和视频,配文使用了“踩人物立牌第一人”“没素质踹角色立牌的人”等表述,还使用“脏脚”“太妹”“臭脚”“婊气冲天”等侮辱性词汇,公开了原告的X博主页及姓氏。这些侵权内容被大量点赞、评论和转发,阅读量高达44万余次,众多网友对原告进行人身攻击,原告的名誉受到了严重损害。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委托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彭青春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2010186037)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2万元,并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彭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了耐心的梳理工作。他仔细研究了数十条侵权微博、抖音内容及传播数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在依法取证方面,被告辩称其未注册涉案账号,主体不适格,未实施侵权行为。面对这一难题,彭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向平台调取用户注册信息(手机号),再向电信运营商查询实名信息,成功锁定被告为账号注册使用人,击破了被告“主体不适格”的抗辩。同时,他精准梳理这些侵权内容及传播数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
在维权过程中,彭律师稳步推进每一个环节。他向法院详细阐述了被告使用侮辱性词汇导致原告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名誉权侵权的事实。对于原告发布的“伸脚图”这一情况,彭律师也如实告知法院,虽然原告自身行为确有不当,但被告不能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厘清了言论自由与侵权的边界。
最终,法院根据彭律师提供的证据和阐述的事实进行了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使用侮辱性词汇侵犯原告名誉权,但未侵犯肖像权(照片已打码)、隐私权及姓名权(仅姓氏);原告未举证证明严重精神损害,故不支持精神抚慰金;两平台已及时删除内容并披露用户信息,不承担连带责任。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在微博、抖音平台登载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原告合理费用5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平台连带责任等)。
彭青春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办理(包括主办、辅办)案件1000件以上。在网络侵权维权这类案件中,他展现出了出色的证据固定与程序运用能力,通过申请调查令锁定匿名侵权人,为当事人成功维权,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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