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1999年出生于贵州贵阳,他的人生因一起诈骗案而陷入困境。一审法院认定,曾某虚构收购农产品的事实,骗取了被害人钱某29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246万余元。这一判决让曾某及其家人难以接受,他们决定寻求法律救济,上诉成为了他们最后的希望。
在众多律师中,他们选择了贵州国昊君珩律师事务所的罗宇律师。罗宇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400件,尤其在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过100余件相关案件,专精于诈骗罪等案件。
在很多类似的诈骗案件中,当事人常常会陷入一些错误的逻辑。有的当事人认为只要自己承认犯罪事实,就只能接受法院的判决,而不去积极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情节。就像曾某这个案子,一审虽然认定了曾某具有自首、退赃45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情节,但量刑仍显过重。曾某多次供述自己受同案人张某指使实施犯罪,所骗款项绝大部分被张某用于赌博挥霍,然而一审却未对此作充分评价。很多当事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往往不知道该如何去争取自己的权益,只是被动地等待判决结果。
罗宇律师接受委托后,站在曾某的角度,深入梳理案件证据。他发现了一审量刑的不合理之处,围绕曾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主观恶性、退赔意愿及被害人谅解等关键因素,向二审法院提出“原判量刑偏重”的辩护意见。他强调被告人自首、退赃、谅解等多重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指出一审量刑未充分体现从宽政策;论证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并非起主导作用,虽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其受指使,但结合全案事实,其地位作用相对较轻。
在庭审中,罗宇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提交书面意见,推动二审法院重新评估刑罚裁量。最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采纳了罗宇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认定原判量刑偏重,依法改判:撤销一审对曾某的量刑部分,改判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万元;维持退赔被害人246万余元的判项。相比一审判决,刑期减少了三年,这对曾某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转机。
对于经济犯罪(特别是诈骗类案件)一审量刑偏重,被告人具有自首、退赃、谅解等情节但未被充分考量的情形,当事人不应轻易放弃,要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若被告人作用地位存在争议,一审未作区分处理,也可以通过上诉来争取更合理的判决。被告人认罪认罚但希望争取更轻刑罚的二审上诉案件,二审是重要的救济途径。如果您或您的家属面临类似刑事案件,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律师可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各阶段发挥作用。请携带相关法律文书(判决书、起诉书、证据材料等)预约咨询,让专业的法律力量为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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