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宰生猪暴露,经营金额触刑
一份司法会计核算报告显示,四名农贸市场肉类经营者合伙私设的生猪屠宰点,经营总额超百万元,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标准。原来,他们因定点屠宰流程繁琐、成本高,便在乡村废弃鸭棚内私自搭建屠宰点,未取得任何许可资质。他们通过微信群统一收购生猪、分配工作、零售猪肉。办案机关整治行动中,查获待宰生猪、屠宰工具等,固定了多项证据。
吴中华律师是江西华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拥有二十三年一线完整法律服务从业经历,擅长刑事辩护。此次,他接受其中一名合伙人被告D家属委托,介入一审辩护。
挖掘从轻情节,构建辩护体系
接受委托后,吴中华律师迅速开展工作。他完整通读全部卷宗,包含现场搜查笔录、银行交易流水等,精准锁定主动投案自首、全额退赃两大核心从轻情节。多次赴看守所会见被告D,核对合伙细节、到案过程等,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庭审稳定认罪。
确定了四大核心庭审辩护意见:一是当事人构成自首,可减轻处罚;二是家属全额上缴违法所得,降低社会危害性;三是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四是当事人仅为普通个体经营户,无牟取暴利主观恶性,无前科。
从轻意见采纳,实现大幅宽缓
庭审公开审理,吴中华律师完整分层发表质证、辩护意见,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说理贴合食品安全犯罪裁判尺度,客观认可非法经营事实,聚焦多重从轻情节。最终,人民法院经综合评议,完整采信全部辩护观点,认定当事人成立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综合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罚金两万元。对比同案无自首合伙人,刑期显著更短,在五年起步法定区间内实现大幅宽缓。
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在另一起同类非法经营案件中,因当事人不具备自首等情节,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本案中,吴中华律师凭借对自首等情节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轻的刑罚。
在这类食品经营领域重大非法经营犯罪案件中,吴中华律师形成了固定的处理步骤。首先,全面审查卷宗,精准锁定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其次,与当事人充分沟通,稳定其情绪,引导其配合调查;最后,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构建完整的辩护体系,在庭审中充分发表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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