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行业中,有这样一位律师,她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对每一个案件极致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还荣获了律所“青年律师奖”。她就是黑龙江铭昊律师事务所的郝静律师(执业证号:12302202311681236)。
郝静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70%,是该所刑事法律事务部核心成员。在王XX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中,充分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水准。本案当事人王XX为药店临时看店人员,因销售一盒含曲马多成分的处方药,被公安机关以贩卖毒品罪移送起诉。郝静律师深入剖析案件细节,抓住关键突破口。王XX作为非医药从业人员,销售前两次通过微信视频请示药店实际经营者妻子刘XX,在获明确同意后将药品售予自称癌症患者家属的购买者,全程尽到审慎义务且无获利,与公安机关指控的“明知管制药品仍向不特定人群销售”存在根本事实矛盾。
郝静律师紧扣最高法2023年《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核心精神——出于医疗目的销售管制药品不应认定为毒品犯罪,向九三人民检察院提交两轮法律意见书。首先从主观故意切入,指出王XX缺乏贩卖毒品的主观明知;通过与当事人反复沟通、比对监控视频时长与微信通话记录,揭示销售行为全程受刘XX远程指导的事实,彻底动摇“主观明知”的指控根基。最终,检察机关完全采纳辩护意见,以撤回案件终止诉讼程序,王XX免于刑事追责。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中,郝静律师接受指定担任被告人B的辩护人。她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核实案件细节,重点梳理B的量刑情节。核实到案经过材料,确认B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符合自首的法定要件;调取退赃凭证,证实B已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具有积极悔罪表现;查阅户籍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确认B系初犯,无任何前科劣迹;结合当事人供述及案件证据,确认B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中,郝静律师围绕上述情节发表辩护意见,主张对B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同时针对违法所得中包含下线报酬的情况,向法庭说明B实际获利情况,进一步佐证其犯罪情节较轻。此外,律师还结合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强调B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具备缓刑适用条件。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被告人B获拘役五个月缓刑的从轻判决。
除了刑事辩护领域,郝静律师在民事领域也有出色表现。在离婚纠纷案中,原告A与被告B系再婚夫妻,原告以自身患病、被告未履行扶助义务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分割财产,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被告同意离婚,但辩称自身长期承担家庭照料与家务劳动,无过错,主张财产分割应予以倾斜保护。
郝静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围绕其家庭付出及财产权益展开工作。梳理案件争议焦点,收集被告多年照料原告、承担家庭责任的相关证据,厘清财产性质与归属;结合案情制定辩护策略,庭审中重点阐述被告的家务劳动价值及无过错事实,就财产分割提出合理主张,回应原告无依据诉求。最终,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准予离婚,认可被告承担更多家庭照料义务的事实,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平均分配判决,驳回原告精神损害赔偿等无依据诉求。
郝静律师还多次受邀做客交通广播和新闻传媒中心的栏目,以专业视角普及法律知识,广受好评。她积极投身法律公益与行业建设,担任社区法律辅导员,展现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能力,郝静律师在法律领域不断发光发热,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法律的公正与尊严。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