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一起诈骗罪案件,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张越律师在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通过与当事人深入交流,他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当事人涉案的经过、相关证据的细节等。在掌握了足够的信息后,张越律师迅速展开工作,针对案件情况撰写不批捕意见书。
在意见书中,张越律师重点论证了证据不足和当事人无社会危险性这两个关键要点。他指出,虽然当事人被指控诈骗,但部分款项存在真实借贷关系,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当事人具有诈骗的主观故意。同时,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没有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行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
张越律师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说服了检察机关。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了不批捕的决定,当事人得以恢复自由。这不仅体现了张越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也彰显了他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全力维护。
张越律师带领的浙江鼎格律师事务所由原椒江市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律师创办,与当地金融、司法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他在刑事辩护中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善于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自首情节认定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等策略。此次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到不批捕决定,正是他专业能力和执业理念的生动体现。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张越律师将继续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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