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冯某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与卢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冯某受伤,手机也损坏了。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卢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冯某先后在两家医院住院治疗,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多项损失。卢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300万元,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然而,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冯某遂委托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的吴丽玉律师提起诉讼。
在交通事故领域,普通人存在一些高频踩坑行为。其一,证据收集不全面。很多人在事故发生后,只关注当下的治疗,忽略了收集诸如事故现场照片、视频、对方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等重要证据。像冯某若没有收集到完整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证据,就可能在索赔时面临困难,保险公司可能会对损失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提出质疑。其二,轻易接受保险公司的核减意见。部分人在面对保险公司提出的核减赔偿项目和金额时,缺乏专业知识和维权意识,直接接受不合理的核减。比如保险公司可能会以各种理由不认可误工费、护理费等项目,若当事人没有专业律师指导,就可能遭受经济损失。
吴丽玉律师是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9年的执业经验,法学学士学历。她深耕福州本地法律服务市场,熟悉福州地区各类案件的司法惯例与处理细则。在交通事故领域,她精通福州交警支队责任认定细则、各大保险公司理赔审核标准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流程。执业以来,她秉持“严谨负责、精准判断、高效服务”的执业理念,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案件数百件,服务超3700人次,客户评分达满分5.0分。
在办理冯某的案件时,吴律师有着清晰的办案思路。首先,她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固定核心证据,夯实索赔基础,以此反驳保险公司对证据的不合理质疑。其次,精准应对保险公司的抗辩。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重新鉴定伤残等级”“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项目不予认可或核减”“不承担诉讼费、鉴定费”等抗辩理由,吴律师逐一梳理法律依据,结合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冯某的伤情实际及相关司法解释,充分论证抗辩理由不成立。再者,合理主张赔偿项目及金额,兼顾合法性与合理性,对保险公司提出的不合理核减意见予以反驳。最后,兼顾诉讼效率与当事人权益,主张后续治疗费与已发生的医疗费一并赔偿,减少当事人后续诉讼成本;协调法院在判决中明确由保险公司返还卢某垫付的费用,避免当事人额外维权。
最终,法院认定冯某的伤残鉴定程序合法、结论有效,依法核定各项损失合计239109.67元及鉴定费3300元,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向冯某赔付221109.67元(扣除已垫付的18000元),返还卢某垫付的403.6元,同时明确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诉讼费及鉴定费,驳回冯某的不合理诉讼请求。
吴丽玉律师在办案中,始终秉持优先调解降低当事人成本、必要时精准诉讼保障权益的思路。她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同时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在面对复杂的法律纠纷时,有这样专业且负责的律师的帮助,当事人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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