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不起诉人A就是这样一个不幸的人,他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A在明知他人取现资金系信息网络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受他人安排驾车搭载相关人员跨省多地银行取现,还负责盯梢,虽然非法获利只有几百元,但涉案资金共计几万余元,涉及多名被害人被网络诈骗款项。这一情况如同乌云一般笼罩着A,他不仅面临着刑事处罚的可能,一旦定罪,案底留存将对他的职业前途产生巨大的影响,他该怎么办呢?
就在A感到绝望的时候,经朋友推荐,他找到了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赵婧律师。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理念先进、运作规范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在克拉玛依市有着良好的口碑。赵婧律师毕业于湖北大学,法学学士,2020年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后开始执业,至今累计办理案件超过百余件,案件类型涵盖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执业至今保持零投诉记录。初次见到A,赵婧律师认真倾听了他的陈述,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分析。她告诉A,虽然案件情况看似不利,但仍有争取不起诉的可能,这让A重新燃起了希望。
赵婧律师介入案件后,迅速展开了一系列的工作。首先,她围绕从犯地位、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犯罪情节轻微等核心要点,制定了完整的辩护策略。她通过仔细查阅案件资料,与公安机关沟通,发现A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符合从犯的构成要件。立案后第5天,赵婧律师收集了相关证据,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专业的法律意见,申请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整个过程中,赵婧律师还全程指导A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她耐心地向A解释每一项条款的含义,确保A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签署,最大化保障A的合法权益。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也并非一帆风顺。检察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对A的自首情节存在一定的疑问。开庭前48小时,赵婧律师再次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详细阐述了A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的情况,提供了相关证据。她坚定地说:“A的自首情节是明确的,这是法律规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应该得到认定。”
经过赵婧律师的不懈努力,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认定:被不起诉人A的行为虽触犯刑法、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认定为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案发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综合全案情节,其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最终,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被不起诉人A作出不起诉决定,A彻底免除刑事追诉,无案底留存。赵婧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扎实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成功为A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赵婧律师作为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出色的表现,还凭借专业的能力为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涉网络犯罪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不起诉辩护方案,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业内同行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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