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被告A】、【被告B】未经某知名运动品牌公司授权,擅自生产、销售带有该品牌注册商标的服饰产品,非法经营数额达十余万元,公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二人提起公诉。【被告A】案发后被羁押,随即委托孟翔律师提供刑事辩护。这类刑事辩护案件,孟翔律师处理过不少。
孟翔律师所在的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孟翔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指导当事人稳定供述、如实交代案情,同步协助完成向被害单位大额赔偿并取得正式谅解书,为从轻处罚奠定核心证据基础。接着,孟律师严格对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逐项论证非法经营数额认定、自首/坦白认定、主从犯地位、悔罪表现、社区影响等关键问题,形成专业、完整的辩护意见。针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孟律师积极沟通说理,强调当事人无犯罪前科、积极补救、自愿认罪等可宽宥情节。同时,结合案件金额与司法解释标准,合理主张罚金区间。
在法律层面,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对于量刑,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像本案中当事人的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都会影响最终的判决。
最终,法院采纳了孟翔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认定二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被告A】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被告B】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均未被实际收监执行,实现“实刑变缓刑”的关键辩护成果。孟翔律师在处理债权债务类案件时,同样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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