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至2024年,多名被告人赴阿联酋多地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务工,被当地警方抓获后遣返国内。本案当事人魏某某于2024年5月前往阿联酋,在多个诈骗窝点工作约两个月,主要负责线上对接、吸引被害人,属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底层工作人员。7月,魏某某在境外被抓遣返,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公诉机关以诈骗罪起诉,并认为其一年内赴境外犯罪窝点累计超30日,属情节严重,建议相应量刑。
谢锦鹏律师接案后,初步判断魏某某虽参与诈骗,但有从轻情节。证据收集时,难点在于区分魏某某实际参与诈骗工作与单纯住宿停留的时间。律师仔细梳理卷宗,找到部分住宿时段未开展诈骗作业的证据,提出不应计入涉案时长的观点。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魏某某的涉案时长、主观恶性及是否应从轻量刑。公诉机关强调其涉案时长及情节严重,要求从重处罚。谢锦鹏律师则锁定魏某某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向法庭提交依据。同时,核实其无实际诈骗既遂被害人、获利较少、主观恶性低等酌定从轻事实,并引导其足额预缴罚金。还结合同类跨境电诈判例,论证魏某某系底层务工人员,社会危害性较小,请求从轻量刑。
最终,法院虽未采纳扣减涉案时长的观点,但采纳了从犯、坦白、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罚金等从轻量刑意见,判处魏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对比同案其他被告人,魏某某刑期最短,实现了全案最轻刑事处罚。这一结果体现了谢锦鹏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对法律依据的合理运用,以及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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