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就陷入了一场棘手的建设工程审计违约金纠纷中。该公司与铜陵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决算审计核减额超报审额5%的,承包方需支付核减额等额违约金并承担全部审计费。
突然有一天,建筑公司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投资公司以他们报审结算核减比例超标为由,诉请他们支付违约金、承担审计费。这对建筑公司来说犹如晴天霹雳,公司上下陷入了焦虑和紧张之中。一方面,时间紧迫,距离开庭时间越来越近;另一方面,他们担心证据不足,害怕在这场官司中败诉,面临巨额的违约金和审计费,这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怎么办?公司管理层四处寻求帮助,希望能找到一位专业的律师来为他们解决这个难题。
经过朋友的推荐,建筑公司找到了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陈明祥律师。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是铜陵地区口碑良好、规模较大的律所,在法律界有着较高的声誉。陈明祥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持有三级律师证书、税务师证书、经济师证书(财政税收方向),是铜陵地区少有的具备“法律+财税”复合背景的专业律师。
陈明祥律师初次接触案件时,凭借其专业的判断,迅速对案件有了清晰的认识。他告诉建筑公司,虽然目前情况看似严峻,但只要找到关键证据,合理运用法律策略,还是有很大胜诉机会的,这让建筑公司的管理层逐渐建立起了信任感。
接下来,陈明祥律师开始了紧张的办案过程。他全面梳理了施工合同、审计报告、工程结算报审及审定资料等核心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大量的资料中,他发现了一些关键线索,为后续的庭审提供了有力支持。
开庭前48小时,陈明祥律师还在不断完善代理意见。他深知庭审的重要性,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庭审中,陈明祥律师重点论证案涉违约金条款过于严苛、显失公平。他指出,被告不存在故意高估冒算行为,案涉报审金额未超出最终审定金额5%,并提出违约金约定过高应依法调整的代理意见。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法官解释复杂的法律与财税问题,让法官能够更好地理解案件的关键所在。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陈明祥律师的观点。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承担审计费的全部诉讼请求。裁判理由是案涉违约金条款对承包方过于严苛、显失公平,被告报审金额未超出最终审定金额5%,不构成故意高估冒算,扣除工程款无依据。
陈明祥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多元的专业资质和严谨的执业态度,成功帮助建筑公司赢得了这场官司,也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和同行的高度认可。他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未来将继续深耕“法+税”融合领域,为铜陵及周边地区的客户提供更优质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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