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广州,一家公司面临11名劳动者追讨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50多万元的情况。执行公司无果后,两名追讨金额较大的劳动者率先起诉公司的两名股东,要求他们各自在未缴纳出资的6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其中一名股东起初没有积极应对,在郭X起诉的案件一审时缺席,仅庭前提交了答辩状和306万元转到公司公帐的银行流水,坚称这笔钱是自己的出资。
但一审法院因银行流水打印、复印的问题,使306万元看起来像308万元,且交易明细清单中的306万元转账没有体现备注内容,同时结合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和最近年度报告显示被告股东均是认缴,最终判决股东败诉。
这位股东焦急万分,经人介绍找到了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的张远辉律师。张远辉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4年有余,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二审案件办理有上百件,在公司法纠纷和公司法律顾问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张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现有证据。他发现银行交易明细清单中306万元的单笔转账回执是关键。他要求股东打印该回执,上面“”及“备注”栏中均有“实缴投资款”的内容,并与上诉状一并提交。同时,张律师考虑到需要更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股东的实缴出资,于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虽然距转账缴纳出资日期已过3年6个月,但张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资源,协调XXX银行配合完成了验资报告,并赶在二审开庭前提交给了法院。
与此同时,另一个原告李X起诉的案件一审开庭。张律师当庭提交了转账回执及验资报告。庭审中,对方要求法官庭后开具律师调查令查询306万元转账后的公司公帐明细,法官当庭回复只允许查询转账日期后的一年明细。
在郭X二审案件开庭时,面对对方律师提出的审查股东抽逃出资的问题,张律师向法官解释,如果上诉人(股东)有抽逃出资的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就不会、不敢出具验资报告。实际上,会计师事务所确实要求张律师提供了公司公帐完整的银行流水清单,查看是否有抽逃的情况,不过验资报告书倒没有是否抽逃出资的认定内容。经张律师解释后,法官也就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最终,没等李X一审案件律师查询到1年期的公司公帐明细,郭X二审案件就改判股东胜诉,认定股东有实缴出资,判决书对对方提出的抽逃出资问题避而没谈。后来1年期的公司公帐明细,也没有直接的公司公帐转出给股东款项的记录。直至20XX年XX月XX日,李X案件一审判决,同样股东胜诉,判决书指出抽逃出资问题证据不足。
至此,就出资问题,该股东无需再面对可能的另外9个(余下9名劳动者)诉讼案件,也无需承担50多万元的赔偿责任。张远辉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股东扭转了局面。张律师作为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一直秉持“法律专业、专一,服务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为众多企业和股东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行动引导型
股东成功避免50多万赔偿责任,关键在于及时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实缴出资。
如果你遇到类似的股东出资纠纷,可以这样做:
1.及时保存转账记录、回执等能证明出资的证据,确保备注清晰。
2.若一审败诉,不要放弃,尽快咨询专业的公司法领域律师。
3.积极配合律师,根据律师建议补充证据,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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