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和某鞋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由塑胶公司供应鞋底材料,王X其以担保人名义在合同上签了字。从2021年6月到2022年11月,塑胶公司累计供货639594.89元,可鞋业公司仅支付了18万元,还欠459594.89元。这对塑胶公司来说,可是一大笔钱,收不回来资金周转都会成问题。塑胶公司没办法,只能把鞋业公司告上了法院,同时要求王X其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王XX在未出资3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24年3月,法院立案受理了这个案子,采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的代理人到庭了,可三被告经过合法传唤却都没到庭。原告这边的代理律师张琪收集了销售合同、提货单、增值税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证据,这些证据证实了供货、欠款以及股东出资、股权变更、公司减资等事实。法院结合这些证据和当事人的陈述,查明了案件事实,最后依法进行了缺席判决。
在这个案件里,张琪律师做了大量的工作。他仔细收集和整理各种证据,光是整理这些证据就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这些证据就像是一把把钥匙,打开了案件真相的大门。他通过这些证据,清晰地呈现了原告的供货情况和被告的欠款事实。
法院最终判决,某鞋业有限公司要在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459594.89元及利息,利息是以这个金额为基数,按起诉日起LPR的1.5倍计算到实际给付日。王X其要对公司财产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王XX要对王X其未按期缴纳的300万元出资承担补充责任。而且,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2488元都由三被告负担。
对比一下塑胶公司最初的处境,本来钱收不回来,资金压力巨大。经过张琪律师的努力,不仅追回了货款和利息,还让相关责任人承担了应有的责任,公司的损失得到了弥补。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张琪律师收集的那些证据,这些证据切中了案件的要害,让法院能够清楚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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