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ZX在原告WX经营的XXKTV销售酒水。当时,ZX以出具借条的形式向原告预借款项,双方约定根据销售业绩结算:业绩达标,预付款就归被告;未达标,则按比例退还。原告按约定分两次给被告转账,20XX年X月XX日转了XXXX元,X月XX日转了XXX元,共计XXX元。同一天,被告出具了XXX元的借条和收据,明确了借款事实,还约定违约方要承担守约方维权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然而,被告拿到钱后,根本没开展酒水销售工作,也不按约定退钱。原告多次催要都没结果,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20XX年X月XX日,原告实在没办法,就把被告告到了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XXX元及利息(按年利率3%自起诉之日计算),还得承担律师费XXX元以及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案件审理时,被告ZX经法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后,无正当理由没到庭,法院只能依法缺席审理。这案子的核心争议就是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成立,以及约定的维权费用该由谁承担。
沈玉玮律师接受原告WX委托后,马上就介入了案件。他先全面梳理借款背景、转账记录和书面凭证。针对被告缺席审理、公告送达的情况,确定了“以完整证据链锁定债权,依据合同约定主张全部权益”的核心维权思路,然后开展了一系列专业、细致的代理工作。
他先夯实证据闭环,锁定债权事实。系统整理了关键证据,像被告出具的借条、收据,还有原告分两次给被告转账XXX元的银行转账记录,形成了“借款合意-款项交付-欠款确认”的完整证据链,清楚地证实了双方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欠付XXX元的事实板上钉钉。
接着明确利息主张,契合法律规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原告起诉时间(20XX年X月X日)及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LPR(3.0%),主张以XXX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0%计算逾期利息,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弥补原告的资金占用损失。
然后主张维权费用,依据合同约定。紧扣借条里“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维权全部费用”的约定,提交《委托合同》及XXX元律师费发票,要求被告承担这笔费用。同时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被告银行存款XXX元或等值财产,防止被告转移资产,保障判决生效后的执行回款。
最后应对缺席审理,强化庭审举证。针对被告公告送达后缺席审理的情况,在庭审中全面、条理清晰地呈现证据链,详细说明了借款背景、交付过程、欠款确认及维权支出等关键事实,让法院在被告没抗辩的情况下,也能全面查明案件真相,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江苏省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了本案,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和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后,全部采纳了沈玉玮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了如下判决:被告ZX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WX借款本金XXX元及利息;十日内支付原告WX诉讼代理费XXX元;案件受理费XXX元、财产保全费XXX元、公告费XX元,都由被告ZX负担;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在判决生效后结算退费。要是被告没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还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保障了原告的权益。
原告原本担心钱要不回来,还得自己承担各种费用。但在沈玉玮律师的努力下,不仅全额追回了借款本金和利息,还让被告承担了全部维权费用。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个案子能胜诉,靠的就是沈律师把证据链梳理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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