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仲裁调解,用人单位配合申领补助金并自行支付费用,张X最终获赔超16万元,了结劳动争议。
20XX年X月,张X受XX公司劳务派遣,在XX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做电工时,从脚手架摔落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然而,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未主动赔偿,张X多次协商无果,合法权益受损,遂委托律师维权。
接手本案的,是2018年开始执业的律师戴丽萍。该律师拿到案件后,开始怀疑证据是否足以支撑赔偿诉求。于是,她逐页翻看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等证据材料,用红笔标记出关键信息,制作了《赔偿项目核算表》。通过精准援引《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对各项赔偿费用进行专业核算。
在核算过程中,戴丽萍律师发现部分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存在争议。她致电劳动保障部门,核实相关政策细节,又查阅大量类似案例,对比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最终确定了合理的赔偿项目和具体金额,为维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案件处理中,戴律师积极推动仲裁调解程序,在仲裁庭组织下与用人单位多轮沟通,厘清各方法律责任。20XX年X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X获赔超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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