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与被告某大型建筑集团公司因工程项目建设,先后签订两份购销合同,原告向被告承建项目供应建筑材料。合同明确了货物规格、供货方式等内容,并指定专人对账结算。原告依约足额、按时供货,双方按月对账结算。截至供货完毕,原告累计供货七十余万元,被告支付部分货款后,仍拖欠三十余万元。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委托吴震律师起诉,请求被告支付拖欠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庭审中,被告以利息计算标准过高、起算时间有误,“先票后款”及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为由进行抗辩。吴震律师介入后,首先仔细查阅了合同条款,查看关于付款、开票等相关约定。
吴震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6000多件,其中建筑工程等相关案件2500余件。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硕士学位,系统的法学教育让他具备深厚的理论基础。他还是南宁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律所主任、高级合伙人。这些背景使他在处理本案时,有着独特的审查视角。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意识到“先票后款”条款可能是被告的抗辩手段。他以严谨的法律思维,深入分析合同中主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关系,为后续的代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在审查证据时,他不仅关注合同本身,还对供货单、对账单等证据进行全面梳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吴震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未按期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三十余万元,并按照LPR加计30%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资金占用利息,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主要部分。在开庭前,吴震律师再次核对了所有证据,确保证据链条完整,为庭审的胜利做好了充分准备。
吴震律师处理此类建筑工程买卖合同纠纷,一贯采用先厘清合同义务层次,再全面固定证据的方法。他会明确主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关系,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同时,精准适用相关司法解释,合理主张逾期利息。他的执业领域集中在刑事辩护、建筑工程等领域,服务的客户包括众多中小建材经营者和大型建筑企业。他以专业的能力和严谨的态度,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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