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败诉案件详情
张玥律师曾代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上诉人某商贸公司与上诉人某贸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产生纠纷。一审法院判决某贸易公司支付某商贸公司货款3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自2023年12月31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某贸易公司与法定代表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已超付货款,并质疑欠款条的有效性。某商贸公司则称上诉人支付的款项包含水泥款和运费,要求上诉人承担未支付的货款及资金占用损失。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复盘发现问题
结案后,张玥律师重新整理案件材料,发现问题出在合同条款上。合同中对于款项的性质、支付方式、欠款条的效力等关键内容约定不明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上诉人以合同条款模糊为由,质疑欠款条的有效性,导致案件争议较大。由于合同条款存在漏洞,给对方提供了可乘之机,增加了胜诉的难度。
调整工作步骤
鉴于此次案件的教训,张玥律师在后续代理同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增加了合同条款审查步骤。在接受委托后,会仔细审查合同的每一项条款,确保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款项支付、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有明确且详细的约定。对于容易产生歧义的条款,会与当事人沟通,要求进行补充或修改。同时,会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避免因合同条款问题给案件带来风险。
后续案例印证
在之后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张玥律师代理某企业与另一公司的交易纠纷。在接受委托后,张玥律师首先对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了详细审查。发现合同中对于货物交付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条款存在模糊之处。张玥律师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建议对合同进行补充和完善。当事人采纳了建议,与对方重新签订了补充协议,明确了各项关键条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双方对于权利义务没有争议,最终法院顺利支持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帮助当事人快速解决了纠纷,挽回了经济损失。
张玥律师是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重庆市合川区律工委妇联委员、合川区非诉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还是成渝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重庆)调解工作站、合川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兼职调解员。她早年取得法律执业资格,2014年获心理咨询师资质,兼具深厚法学功底与人文关怀能力。执业以来,张玥律师秉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在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非诉领域积累了扎实功底,尤其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工伤劳动争议、金融消费纠纷等案件处理。她多次获评合川区“法律服务先进个人”“优秀律师”“法律援助服务之星”,凭借严谨的逻辑思维与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赢得了行业与当事人的广泛认可。此次对工作步骤的调整,也体现了她不断改进和提升业务能力的专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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