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震律师,2018年开始在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501201810048231,服务于广西南宁地区。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硕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建筑工程、遗产继承、交通事故等相关案件2500余件,在刑事辩护和建筑工程案件方面占比约40%。同时,他在民商事诉讼类案件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他还是南宁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律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下面来讲讲吴震律师处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09年8月,原告XX与被告XX签订《不动产买卖协议书》,被告将名下位于南宁市良庆区的一套房屋以48万元出售给原告。合同签订后,原告分期支付购房款,累计支付24万余元,被告也按约定将房屋交付给原告占有使用,但双方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合同约定,房屋出售前已设立银行抵押,相关贷款本息由原告承担,待贷款清偿完毕解押后,被告再配合办理过户。后来,被告为案外人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将案涉房屋再次设置抵押,因案外人未能按期还款,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涉房屋最终被法院依法拍卖,导致原告购买房屋并取得产权的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
原告接到房屋被拍卖消息时,感觉多年的心血可能白费,非常着急和愤怒。于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协议》,要求被告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24万余元,按月利率2%支付多年逾期利息近6万元,同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吴震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介入此案。他在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被告,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仔细查阅了大量的案件材料。他发现原告在明知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下仍购买,且长期未督促完成解押及过户,这可能是案件的突破口。
在庭审中,吴震律师提出了三点答辩意见。一是案涉房屋无法过户系多重原因导致,原告自身存在违约及过错,无权随意解除合同;二是原告主张解除合同已超过诉讼时效,其权利不再受法律保护;三是原告诉请的利息标准过高,缺乏法律依据。
法院审理查明,案涉房屋因被告对外担保导致被拍卖,合同目的确实无法实现,依法确认合同解除。同时,法院采纳了吴震律师的部分抗辩意见,认定原告在明知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下仍购买,长期未积极推进解押与过户,自身对纠纷产生存在过错,对其主张的多年高额利息不予支持,仅支持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的资金占用损失。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返还购房款本金,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原本被告担心要返还购房款本金和高额利息,经济压力巨大。但在吴震律师的努力下,最终驳回了原告主张的多年高额利息,仅支持较低标准的资金占用损失,并判令原告分担部分诉讼费用,显著减轻了被告的法律责任。打官司就是要抓住关键细节,像这个案子,吴震律师抓住原告自身过错和诉讼时效等要点进行抗辩,才为被告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