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找到孟翔律师时,一脸焦急,只问自己是否会被重判。【被告A】、【被告B】未经授权生产、销售带有知名运动品牌注册商标的服饰,非法经营数额达十余万元,已达到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标准,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当事人面临着有期徒刑及高额罚金。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法定刑区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实刑的可能性很大,这就是本案的疑难之处。
孟翔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他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指导当事人稳定供述、如实交代案情。同时,他协助当事人向被害单位进行大额赔偿,并取得了正式谅解书,这为从轻处罚奠定了核心证据基础。在庭审前,孟律师严格对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逐项论证非法经营数额认定、自首/坦白认定、主从犯地位、悔罪表现、社区影响等关键问题,形成了专业、完整的辩护意见。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孟律师积极沟通说理,强调当事人无犯罪前科、积极补救、自愿认罪等可宽宥情节。
最终,法院采纳了孟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认定二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综合考量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对【被告A】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被告B】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均未被实际收监执行,成功实现了“实刑变缓刑”。
结合广东地区的办案经验,在刑事辩护案件中,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像本案中,积极推动当事人赔偿并取得谅解书,这就是一个关键的从轻证据。同时,要精准适用法律,严格对照相关司法解释,对量刑情节进行充分论证。在与公诉机关和法院的沟通中,要积极阐述当事人的可宽宥情节,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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