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浙江甲X公司与盐城XX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接盐城市某项目的桩基础、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合同签订后,浙江甲X公司于8月5日进场施工,然而,施工过程却状况频出。到9月1日,因盐城XX公司工程前期手续问题,工程暂停施工。9月22日复工后,又遭遇江苏省发布《能耗双减控制方案》,水泥、钢筋等建材价格大幅上涨。这一系列变故,让浙江甲X公司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不仅施工成本大幅增加,工程进度也受到严重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浙江甲X公司的负责人心急如焚,四处寻找专业律师寻求帮助。他们辗转找到了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的汪家道律师。汪家道律师深耕法律服务领域二十载,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律专业,拥有四级律师职称和高级经济师职称,形成了“法律+经济”的复合知识结构。他主攻建筑工程纠纷等专业方向,截至目前已代理处理各类纠纷案件810余件,还曾担任二十余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凭借专业、高效的服务,被授予“浙江省优秀企业法律顾问”荣誉称号。
面对浙江甲X公司的困境,汪家道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首先仔细研究了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相关的工程资料。在审查过程中,他发现盐城XX公司以浙江甲X公司未提供足额发票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但汪家道律师敏锐地洞察到,盐城XX公司资金困难才是工程停工和拖欠工程款的根本原因。
为了收集有力证据,汪家道律师申请了调查令,调取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等。这些资料清晰地显示了盐城XX公司在工程前期手续、资金支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因建材价格上涨双方达成的材料调价补差协议。
在庭审中,汪家道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指出盐城XX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工程停工,给浙江甲X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他强调,浙江甲X公司按约履行了施工义务,盐城XX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剩余工程款、材料调价补差费用以及可得利益损失。
最终,法院采纳了汪家道律师的观点,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盐城XX公司支付浙江甲X公司工程款109XXXX6074.38元及相应利息,支付工程款(材料调价补差)787853.47元及塔吊费用76533.26元,并承担相应利息,同时赔偿浙江甲X公司可得利益损失962777元。浙江甲X公司还就案涉建筑物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浙江甲X公司能成功追回千万损失,关键在于及时聘请了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你遇到类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这样做:
1.及时收集和保存与工程相关的所有资料,包括合同、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发票等,这些资料将成为维权的重要证据。
2.在与对方沟通时,注意保留书面记录,避免口头约定,以防后续出现纠纷时无法举证。
3.一旦发现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如拖欠工程款、工程停工等,应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合理的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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