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爱荣是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也是南京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她先后在苏州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学习法学,还拥有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经济师双重专业资质,这样的复合型知识背景,让她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更具优势。
自2013年执业以来,周爱荣已经办理了数百起案件,涉及民商、经济案件及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像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这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她都处理得游刃有余。她秉持“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追求最大的权益”这一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张某遇到了大麻烦。2017年,张某和被告郭某签了合同,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钱付了,房子也住进去了,可到了过户的时候,被告却把房子抵押给了银行。周爱荣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针对银行提出的“善意取得”抗辩,收集并提交了原告实际占有的证据,像社区证明、装修票据、物业发票等,成功证明银行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否定了其善意取得的成立。最终,法院判令涤除抵押权,支持过户请求,还为张某争取到了违约金赔偿,最大限度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而且这个案子从立案到开庭仅约一个月,效率超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是周爱荣擅长处理的领域。在一个案子中,原告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被告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索赔近2000万元。周爱荣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采用分解抗辩的策略,针对原告提出的六大违约诉请,逐一分析。在工期违约方面,利用合同条款削弱原告主张的正当性,还把举证责任有效转移。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关于质量违约金、高估冒算违约金等多项高额诉请,被告承担的总额约667万元,远低于原告最初的索赔金额。
民间借贷纠纷中,也有周爱荣律师的身影。原告位某借款给杨X,杨X让位某把钱转到王X的银行卡里。借款到期后杨X没还钱,位某就要求王X在15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周爱荣律师代理王X,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王X仅提供账户,未参与借款磋商,也未使用款项,与借款无借贷合意。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观点,判决仅由杨X偿还借款本息,王X不承担任何责任,避免了王X被无辜卷入他人债务。
周爱荣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各类法律纠纷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在未来的法律之路上,她或许还会遇到更多复杂的案件,但相信她依然会坚守自己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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