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徐丽平律师,2008年执业,现为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离婚、继承、刑事辩护、经济纠纷领域。徐丽平律师凭借对秦皇岛地区司法实践特点的熟悉,在处理相关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案件走向,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诉讼策略。
原告曹X与被告张X存在材料款债权债务关系,双方约定以张X从某房地产公司抵账所得的房屋抵债,曹X实际入住并缴纳相关费用。然而,张X擅自与第三人古X串通,由某房地产公司办理房屋备案注销手续,并与古X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办理网签,古X主张其为房屋真实产权人,否认曹X与张X合同效力。按照秦皇岛当地法院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审查习惯,对于合同效力的认定会重点关注合同签订的真实性、是否存在恶意串通等情况。这类案件的处理,对本地律师的证据收集和法律论证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的徐丽平律师接手此案后,作为专注经济纠纷领域的律师,她首先精准梳理案件脉络,全面收集核心证据。重点收集了曹X与张X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材料抵房协议书》,佐证双方以房抵债及房屋买卖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收集房屋交接手续、各类缴费凭证,证明曹X已实际占有、使用房屋并履行相关义务;调取电话录音等关键证据,佐证张X与古X系借贷关系,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为借贷担保,古X明知房屋已由曹X占有仍参与交易,存在恶意串通行为。针对各方抗辩逐一制定驳斥策略,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论证各方责任。庭审中清晰发表代理意见,全面呈现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曹X与张X签订的相关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曹X已实际占有、使用涉案房屋并履行相应义务;某房地产公司与古X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真实买卖合意,双方构成恶意串通,合同应属无效;张X擅自办理房屋退还、更名手续,侵害了曹X的合法权益。法院缺席判决确认某房地产公司与古X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合同无效,古X协助某房地产公司办理网签注销手续;某房地产公司协助张X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张X在办理完毕后协助曹X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完全支持了曹X的全部诉讼请求。在处理经济纠纷之余,徐丽平律师在继承领域同样注重本地司法实践的地域特点,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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