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新疆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改判的证据关键

新疆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改判的证据关键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2 · 124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顾建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4年
律所:新疆秉政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54020121039086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899706480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勤勉尽责,认真对待案件
更多>
导读:新疆地区的法院在审理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案件时,注重对新证据的审查以及对代付款抵扣等关键事实的认定。新疆顾建伟律师,2012年执业,现为新疆秉政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经济纠纷等领域。顾建伟律师凭借对当地司法实践的了解,在二审中精准把握证据和法律适用,帮助当事人实现改判,减少债务。
新疆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改判的证据关键

某建材厂与某建设公司霍尔果斯XX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工程完工后双方因结算金额、已付款抵扣、责任承担等问题产生争议。建材厂起诉要求分公司支付工程款违约金,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依据案外人张X签字的结算单,认定欠款金额并判决分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分公司不服上诉,认为结算未经授权、部分款项未予抵扣、一审认定事实错误。在这类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新疆法院对于新证据的审查和代付款抵扣等事实的认定较为严格,这对律师的举证和辩论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疆秉政律师事务所的顾建伟律师接受分公司委托,代理此案上诉事宜。

顾建伟律师所在的新疆秉政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顾建伟律师作为专注建设工程领域的律师,全面梳理证据,提出三项关键上诉理由。一是对张X签字结算的效力进行认定,论证其结算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对分公司发生效力;二是指出案外人某公司代为支付的51628元,系代分公司支付的本案工程款,应当在总欠款中扣除;三是说明一审判决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并未超出原告诉讼请求范围。二审中,顾建伟律师提交新证据并充分论证。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顾建伟律师关于代付款抵扣的核心意见,依法改判。将应付工程款从161006.6元改判为109378元,减少支付51628元,同时维持合同解除、总公司补充责任等判项,违约金按原判决维持,一、二审诉讼费用相应调整,由双方分担。在处理建设工程领域案件之余,顾建伟律师在经济纠纷领域同样注重本地司法实践的地域特点。此案表明,在承揽合同纠纷中,不同地区的法院在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