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委托时的初步审查方向
2026年1月,北京声驰(南昌)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YX的委托,此时案件处于审判阶段。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以〔202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YX犯串通投标罪。指控称2023年9月,YX为提高中标概率,联系他人抱团围标,集结数百家资质公司组成联投团队,统一制定报价系数投标。该联投团队共计中标案涉项目四个标段,总中标金额4013.8292万元,YX实际非法获利222.8万元。
阅卷中发现的第一处疑点
律师在阅卷过程中发现,虽然公诉机关指控YX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但YX仅单个项目由己方资质中标,直接危害相对较轻。这一发现指向了从犯罪情节角度为YX进行从轻辩护的方向,即强调其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并非如指控中所描述的那样严重。
围绕从轻情节的法律检索
北京声驰(南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针对发现的疑点,展开了详细的法律检索。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串通投标罪以及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的相关法规,同时检索了大量类似的串通投标案例。检索结果表明,对于具有自首、初犯、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的被告人,法院通常会给予从轻处罚。
一份书面意见的形成
基于上述检索和分析,律师撰写了辩护意见。核心论证逻辑为:被告人YX仅单个项目由己方资质中标,直接危害较轻,且系初犯,具备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多重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关于自首的规定以及第十五条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规定,恳请法院对YX从轻处罚。
补充证据的调取路径
为补强辩护观点,律师团队指导YX家属补充提供了YX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的相关凭证,包括冻结、退缴在案的涉案违法所得共计302.8万元的证明材料。这些证据能够证明YX积极配合司法机关退赃退赔,悔罪态度良好,与案件中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紧密相关。
审查起诉阶段的沟通节点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一次书面意见,核心主张为强调YX的从轻情节,请求检察机关在量刑建议中充分考虑这些因素。主张方向未发生变化,始终围绕YX的自首、初犯、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展开。
不起诉决定中的认定逻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YX构成串通投标罪,系共同犯罪主犯,应对全部犯罪后果担责,部分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但其主动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良好,相关从轻辩护意见予以采信。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适用缓刑无社会危险性,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YX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冻结、退缴在案的涉案违法所得共计302.8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类案中的另一种路径
在该所办理的另一起山西省河曲县的串通投标案中,被告人XX和WX涉案中标金额超5亿元。律师从当事人自首、初犯、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法定情节入手,紧扣这些核心要点进行辩护。最终法院认定二被告人构成串通投标罪,但因二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判处二人均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从个案到一类案件的专业积累
北京声驰(南昌)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在串通投标案件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通过对多起串通投标案的办理,团队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从不同角度挖掘有利于被告人的情节,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团队始终以严谨的法律逻辑和扎实的行动为依托,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潦河路与红谷北大道交叉口南80米保利中心33楼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