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就上班,结果工作中受伤致残——单位拒绝赔偿,还能要回钱吗?在2024年3月1日,这位环卫车司机入职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环卫车司机,双方没签书面劳动合同。4月13日,司机工作时因交通事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十级,停工留薪期是2024年4月13日至6月12日。6月13日司机因个人原因离职,单位虽为其缴纳了社保,但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和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从法律上来说,单位有义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签就得承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责任;同时,工伤认定后,单位需协助司机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梁广宇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步指导申请人梳理在职期间的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证明、工伤认定材料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关键证据。明确了仲裁请求,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仲裁审理时,被申请人无故未到庭,也没提交书面答辩和证据材料。梁律师围绕案件事实,结合《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招商银行户口历史交易明细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初次鉴定结论》等证据,主张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未履行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对于工伤保险待遇,指出被申请人虽交了社保,但要协助申领基金支付部分;对于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强调单位未在法定期间签合同的违法性,要求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最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纳了梁广宇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被申请人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1663.2元;支付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6月12日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3520.86元;支付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13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4546.47元;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这是终局裁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结合广州番禺区办案经验,在这类劳动纠纷案件中,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劳动者要注意保留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证明、工伤认定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能有力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伤事实。同时,当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时,劳动者要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要明确各项赔偿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确保诉求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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