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9日,一场交通事故打破了原告王X原本平静的生活。王X骑电动车与被告苏X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王X受伤严重,被诊断为脑挫伤、骨折等,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交警认定王X负主要责任(70%)、苏X负次要责任(30%)。王X住院14天,误工期15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王X起诉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1.7万余元。
面对这样的局面,王X陷入了绝望。自己负主要责任,能获得的赔偿可能有限,而且各项赔偿的计算也十分复杂。就在王X感到无助的时候,他找到了毕罗春律师。
毕罗春律师是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与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他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执业之前,曾长期担任大型民营企业法务,深度参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及劳动争议处理等实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法律应用能力与商业合规意识。自2011年起正式执业以来,截至当前,毕罗春律师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700件,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经济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及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通过大量案件的实操,他形成了对案件关键节点的精准把握能力,善于在复杂事实中梳理法律逻辑,制定务实有效的诉讼或谈判策略。
在接手王X的案件后,毕罗春律师凭借丰富的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经验,意识到本案的关键在于准确计算各项赔偿金额,并争取更高的赔偿比例。他首先从误工费标准入手,通过提交银行流水、工资证明及饭贴说明等详实证据,成功让法院采信王X月平均收入7493.7元,高于保险公司认可的5000元,使得误工费获赔37468.5元。曾经担任企业法务的经历让他知道,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至关重要。
在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时,毕罗春律师精准计算,扣除王X母亲每月235元养老保险后,为王X争取到5617.75元的赔偿。同时,尽管王X负主要责任,但毕罗春律师据理力争,争取到超出交强险部分由被告承担40%的赔偿比例(高于法定最低30%)。此外,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等多项赔偿也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最终,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93893.84元(其中4240元支付给被告苏X,原告实际获赔约189653.84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84元,原告负担84.4元,被告苏X负担699.6元。
毕罗春律师始终以严谨、细致、专业为工作准则,注重法律文书的规范性与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对每一起案件均投入充分的时间与精力。在本案中,他通过详实的举证和合理的辩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伤者王X的合法权益,再次展现了他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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