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安市的一位家长为孩子与某文化传播公司分公司签订了艺术培训合同,支付了两万余元费用。然而孩子完成部分课程后,分公司却于当年11月停止教学活动、关闭门店,剩余四十一课次对应的一万余元课程费用也拒不退还。家长多次要求分公司及总公司退款均遭拒绝,陷入了维权的困境。
这位家长的绝望可想而知,自己辛苦挣来的钱打了水漂,孩子的课程也无法继续,而分公司倒闭后似乎无财产可供执行,这让退款变得遥遥无期。案件的难点在于如何突破分公司无钱可退的局面,让家长的损失得到弥补。
在这个关键时刻,家长找到了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杨稳定律师。杨稳定律师执业已有4年,执业证号为16101202211427486。她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目前正在西北政法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执业以来,她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五百件,长期深耕于民商事法律领域,尤为专精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劳动争议、婚姻家事法律事务等。同时,她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西安市某区法院商事调解员、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杨稳定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她首先注意到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这一关键信息。曾经处理大量民商事案件的经历让她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分公司的民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承担。于是,她将分公司与总公司一并起诉至法院,精准适用法律规定,实现了主体责任穿透式追责,将总公司纳入被告范围,破解了分公司倒闭、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维权难题。
在庭审中,杨稳定律师重点论述分公司与总公司的责任承担关系,依据《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主张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总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同时,她按照合同约定公平计算剩余课次对应费用,金额合理、依据充分,并且主张资金占用利息,以弥补原告长期无法使用课程、资金被占用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杨稳定律师的全部意见,认定分公司构成违约,应退还剩余课时费并支付利息,总公司作为总公司,应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最终判决分公司十日内退还原告费用及利息,总公司在分公司未清偿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此案成功突破分公司无钱可退的困境,构建了分公司直接担责、总公司补充清偿的责任体系,给原告回款提供了双重保障,显著提升了执行成功率。而且,杨稳定律师对于同类案件采用标准化证据、统一代理思路,多案同步推进,高效实现了批量胜诉。
杨稳定律师始终坚守“用责任与担当践行律师使命”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她聚焦普通家庭教育培训消费纠纷,用专业法律手段帮助家长挽回损失,彰显了法律服务的民生温度。她善于从案件细节中梳理关键事实、突破争议焦点,制定最优诉讼策略,兼顾效率与效果,全力追求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赢得了当事人、司法机关与业内同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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