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常常会面临各种复杂的案件情况,尤其是涉及多罪名指控和难以争取缓刑的案件。吕灵兮律师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总结出了一套针对此类案件的有效辩护方法。
吕灵兮律师的辩护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精准罪名分析。从主客观相一致的角度,仔细分析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被指控的罪名。对于不符合的罪名,要进行有力的论证和反驳,争取去掉不必要的罪名指控。
第二步,明确当事人地位和作用。分析当事人在整个犯罪活动中的具体角色和作用,判断是否可以认定为从犯。如果可以认定为从犯,在量刑上会有很大的优势。
第三步,严格审查证据。对指控的涉案金额和违法所得等关键证据进行细致审查,查看是否存在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对于证据存在问题的部分,要提出合理的质疑。
第四步,挖掘从宽情节。寻找当事人具有的各种从宽处理情节,如初犯、偶犯,无前科,到案后如实供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并在辩护中充分强调这些情节。
第五步,进行类案检索。提交近三年同类案件中技术型从犯适用缓刑的案例,避免“唯金额论”,为法官提供参考,增加缓刑的可能性。
在ZX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吕灵兮律师充分运用了这套辩护方法。ZX系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主管、股东,在明知公司话费充值业务被用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资金结算的情况下,仍提供技术支持。经审计,帮助支付结算金额6.9亿余元,违法所得658万余元。侦查机关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ZX移送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吕灵兮律师第一时间阅卷,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根据第一步精准罪名分析,从主客观相一致角度,论证ZX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只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罪。最终成功去掉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并签署了“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的量刑建议,但检察院不同意适用缓刑且未认定从犯。
进入审判阶段,吕灵兮律师庭前积极与法官多次沟通并提交审判阶段的法律意见和适用缓刑的类案检索报告。按照第二步明确当事人地位和作用,强调ZX仅负责技术维护,未参与业务决策与资金结算,作用相对较小,应认定为从犯。同时,依据第三步严格审查证据,指出指控涉案金额为6亿9595万9567元的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并且,根据第四步挖掘从宽情节,强调ZX具有初犯、偶犯,无前科,到案后如实供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全额退缴违法所得32.9万余元等从宽情节。最后,通过第五步类案检索,提交近三年同类技术型从犯适用缓刑案例。此外,吕灵兮律师还积极协调法院的退赃要求和家属退赃进程,取得了庭前取保候审的好结果。
最终,2025年6月30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925刑初131号刑事判决:被告人Z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2.9万余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此后,吕灵兮律师在多起类似的刑事案件中,都沿用了这套辩护方法,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辩护结果。吕灵兮律师是四川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700余件,她凭借这套有效的辩护方法,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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